移民專頁/父母退休 申請綠卡仍應附專業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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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問:
我是美國公民。我正在為父母辦綠卡,面臨 I-485填表問題。表中part 9 #62要求申請人填寫專業證照、工作技能。父母都已經退休,已經退休還需要填寫嗎?如果寫了是否要提供對應的英文翻譯及公證嗎?
答:
根據移民法212(a)(4)條,如申請人有可能成為公共負擔,則應被禁止頒發簽證,禁止入境和在美國國內調整身分。申請綠卡的人需要證明將來不會成為公共負擔,212(a)(4)條不應適用於本人。尤其是目前移民頒發備忘錄,加強了對公共負擔的審核。專業證書、工作技能有助於移民局認定,申請人有一技之長,將來不會成為公共負擔,因此應該填寫和遞交,即使他們已經退休。移民局想了解的是,申請人的專業技能、職業資格、特殊訓練或技術,具備過什麼能力,而不是目前是否在工作。這些證書不需要公證,翻譯後在遞交I-485時作為支援材料一起遞交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