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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專頁/分手在即 不可申請婚姻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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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問:

目前,我糾結要不要結婚、拿婚姻綠卡。男友願意支持我,我們一起住幾年了,目前申請臨時綠卡應該沒有問題,但我們因為一些分歧,可能很快就會異地分手。他說,不管真實感情狀態,願意幫我到拿到永久綠卡為止。但我找律師了解後,感覺之後分居的話轉永久綠卡的時候需要提供證據,還是挺麻煩的。而且,結婚的話,雙方都不希望讓家長知道,所以也不會辦婚禮,以後要提供家庭照片作為證據也會比較難。

我目前在找工作,最喜歡的一個offer是需要綠卡的,也有其他身分友好的offer,但是職業前景上真的差了很多。我年紀也不小了,覺得這個年紀接受一個前景一般的工作非常難受,但是婚綠憂慮轉永久能不能過。請問,申請婚姻綠卡一定要家人出席婚禮嗎?

答:

1. 如果你男友和你結婚的目的,只是為了幫你申請綠卡,而不是準備長期生活在一起,並且你們準備過一陣兒就異地分手,那你不可以申請綠卡。

2. 申請婚姻綠卡要提供大量的證據證明婚姻是誠意的,是基於愛,而不是為了綠卡。家人出席婚禮只是眾多證據之一。 如果家人沒有出席婚禮,但有其他方面充分的證據證明婚姻是真的,移民局仍可以批准綠卡。 

3. 因為你的案子,你們已經準備異地分手,所以不可以走婚姻綠卡的管道。否則一旦被移民局認定婚姻欺詐,會有終身的禁令,不可以再調整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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