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問:
我是博士生,想申請EB-1A(傑出人才移民),但我的案件偏弱。為了避免移民官對同一個案件的自由裁量和偏見,我想到一個辦法,就是每隔3個月提交一份申請,好讓我的申請案能送到不同的移民官的手裡,以增加通過率。請問,這樣做可靠嗎?
答:
這樣做聽起來不是一個好的策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除了能夠追蹤所有已提交的案件外,I-140申請表的第3頁第4部分第8題還詢問:「是否曾經為此人提交過任何移民簽證申請?」按照你設想的頻率(每三個月提交一次)提交多個申請,幾乎肯定會引起不必要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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