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黨議員:未經國會同意 總統無憲法權限轟炸任何人
川普總統考慮是否與以色列一起對伊朗動武,國會兩黨議員出現反對聲音。肯塔基州共和黨聯邦參議員保羅(Rand Paul)對福斯數位新聞(Fox News Digital)表示:「如果未經國會同意,總統沒有憲法權限可以轟炸任何人。」民主黨參議員也日益擔心,川普未經國會授權或向國會說明計畫便攻擊伊朗。
保羅表示,憲法規定宣戰權力完全屬於國會,而不是來自白宮。他說,如果沒有經過國會授權,總統沒有憲法權限可以去轟炸任何人。
美國憲法將戰爭權力分成兩個部分,國會擁有宣戰的唯一權力,身為三軍統帥的總統則負責指揮軍事行動。
保羅表示,總統沒有任何理由可以不遵守憲法,「我希望他別這麼做,希望他能發揮克制的本能」。
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肯恩(Tim Kaine)盡最後努力推動表決,以限制川普未經國會通過便攻擊伊朗。其他民主黨參議員則說,白宮未向他們說明可能攻擊計畫,一些人警告目前情況類似20多年前布希總統推動侵略伊拉克。
參院情報委員會資深民主黨人華納(Mark R. Warner)指出,總統若完全漠視情報界,是在玩危險的遊戲,「這就是我們當年攻入伊拉克的方式」。
不過,共和黨路易斯安納州聯邦參議員甘迺迪(John Kennedy)看法則與保羅相反。甘迺迪說,川普有權下令攻打伊朗,「戰爭權力法」則讓問題變得複雜、模糊。
甘迺迪說,如果總統必須先請示國會,就要看何時國會才能做出決定,「有時候我們耗時數月,甚至數年之久,但卻一事無成」。
參院多數黨領袖熊恩(John Thune)對媒體說,川普到目前為止所有行動都符合權限,最終目標是要阻止伊朗擁有核武。
民主黨賓州聯邦參議員費特曼(John Fetterman)長期支持以色列,與共和黨參議員立場一致。
費特曼受訪時說,不覺得總統攻打伊朗就等同「開戰」。他指出:「我們非常明確的任務,就是要摧毀核子設施,這不是戰爭,而是有必要的軍事行動,目標在於摧毀核子設施的軍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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