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客談/電動車上路漏洞多 須嚴加管控
聽新聞
test
0:00 /0:00
自新冠疫情爆發以來,電動單車在紐約市街頭已隨處可見,成為城市交通的一部分,然而圍繞電動車的管理與安全問題,紐約客卻爭論不休;一名60歲女子日前在布碌崙(布魯克林)遭兩名共乘電單車的騎士撞斃,再度引發公眾對相關政策的質疑,不少人批評市府採取「先上路、後治理」的做法,有如「先結婚,後戀愛」,導致監管漏洞與安全隱患。
據悉這款肇事的Movcan電動車,最高時速可達30哩、售價僅700元,卻屬於未經市府許可、非法上路的車型,且既未在州機動車輛管理局(DMV)註冊信息、也沒有車牌;而當街上有數以萬計的電動車時,執法人員根本無法區分哪些合法、哪些違法,以致取締力度有限,加之法律規定模糊,讓問題更加複雜。
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雖宣布下周起將對電單車實施時速15哩的限制,但執行機制仍不清楚,市議會最近也通過法案,要求外送員穿著反光背心並接受安全訓練課程;然而,這些措施更像是「止痛藥」而非「治本藥」,當廉價、高速、未登記的電單車繼續在網路上以低價出售時,再多的安全背心也難以防止下一場悲劇發生。
電單車的普及,本應該是科技與民生結合的成果,但就像10年前Uber、Lyft橫空出世時那樣,市府也手足無措,最終讓超過8萬輛新車湧入街頭,造成交通壅堵與計程車司機生計危機;對於現今的電單車問題,市府應採取積極措施,避免重蹈覆轍。
市府應拿出1980年代整頓違規車輛時的魄力,明確定義違法行為、並依法扣押有問題的電動車,唯有這樣才能治好紐約市的交通秩序;雖然創新值得鼓勵,卻不應拿人命作代價,真正的現代化,不應是取決於科技發展多快,同時也關乎居民和一座城市的適應程度。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