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客談/MTA專斷定價 恐反噬主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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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入未增的情況下,紐約地鐵票價兩年兩漲,激起一片罵聲可想而知。連背負巨大連任壓力的紐約市長亞當斯都站出來指責大都會運輸署(MTA),「不提升服務就漲價,是對紐約人的冒犯」。
對於多數紐約居民來說,地鐵和公車屬必須消費,沒有自由選擇的空間。這意味著,無論價格漲到多麼誇張,市民都只能忍受。與之相似的,是汽油。就在剛過去的2024年,很多不堪生活成本高漲的民眾,僅僅因為油價高企,就用選票推翻了民主黨的「江山」。回到紐約,MTA年初開徵曼哈頓堵車費,年中決定了兩年之內的第二次地鐵漲價,如此毫無忌憚地斂財,難道不怕民主的力量嗎?
他們也許真的不怕。
從法律地位上看,MTA是一個受到州府節制、但由董事會獨立決策和運營的「公設法人」(public benefit corporation)。這種機構最初成立的初衷,是以類似公司的組織形式,彌補政府部門的低效和權力受限,在建設和管理公共交通這類無利可圖的公共服務基礎設施上,有汗馬之勞。
然而任何制度都會隨著時間挺移而變味。如今的MTA,一方面擁有堪比政府的權力,一方面享有獨立的財政和決策權,卻不受任何有效的約束。三權之中的另外兩權,雖依法有權監督MTA,卻缺乏有效的強制力,導致這個人人都心知肚明的「財務黑洞」,可以一邊專斷地決定徵堵車費和漲地鐵票價,一邊花著比倫敦、巴黎高出數倍的成本採購車輛、建新地鐵。雖然主計長、議會、媒體和民間機構不斷發布報告揭露其財務問題,卻無人有權制裁和約束他們。
絕對的權力造就絕對的腐敗,MTA若不改革,遲早會反噬主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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