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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廊快報/加州州長簽新法 出租公寓須配備冰箱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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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明年元旦起,所有新簽租約的出租單位,都需配備狀況良好的爐具與冰箱。(本報檔案照)
自明年元旦起,所有新簽租約的出租單位,都需配備狀況良好的爐具與冰箱。(本報檔案照)

洛杉磯時報報導,從明年開始,房客租屋時,不再需在臉書、Marketplace或Craigslist上苦求二手冰箱。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6日簽署AB 628法案,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新簽租約的出租單位,都需配備可正常加熱烹調的爐具,及可安全保存食物,狀況良好的冰箱。

該法由民主黨籍加州眾議員麥金諾(Tina McKinnor)提出。她所在的第61選區涵蓋英格伍(Inglewood)到瑪利那岱瑞(Marina del Rey)等地。先前她在接受洛杉磯時報訪問時表示,決定推動這項法案,是因她發現冰箱與爐具在法律上被歸類為「便利設施」(amenities)。

根據洛杉磯時報2022年分析,加州是全美出租公寓中,「沒有附冰箱」比例最高的州。現行法雖然規定房東需維持住宅單位基本「標準條件」,包括提供足夠的冷熱自來水、供暖設備及防風雨設施,卻未要求冰箱與爐具。麥金諾希望冰箱與爐具也能被納為出租單位宜居性(habitability)與否必要條件。她說,「房東不能讓房客沒有冰箱就入住,就像他們不能讓你沒有熱水或暖氣一樣」。

搬入新公寓的相關費用,包括首月房租與押金,對租屋族群來說已是一大負擔。根據Zillow,洛市平均月租租金為2795美元,比全美平均高出約700美元。麥金諾說,新法讓租客搬新家時,「至少能少一筆需要煩惱的開銷。」

加州 洛杉磯 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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