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ing/細看廣告信全文 魔鬼藏在斜體字

你辛苦積攢幾十萬元,終於有了自己的房子。剛喜孜孜地搬進入新家,就收到了一封信,說你可以擁有一份你房子的詳細紀錄,包括屋契、房產類別、估價、地稅減免、交易金額、屋地面積、建築面積等一大堆資料。而這一切只需交服務費100多元而已。你會怎樣做呢,還不快快付錢買下?
這等事正發生在我身上。今年初,我將房子放進一個信託,作為遺產規畫的一部分。為此我的房子要在皇后區政府登記過戶,所有權由個人轉到信託,並有了新的屋契。這跟一般人新買房子過戶的程序是一樣的。
此後不久,我收到了如下的信。
一般的廣告信,我一看就扔進垃圾桶。但這信封寫著「內有重要的房產信息」,故我多看了幾眼。然後這信封上方框內的文字映入眼簾:
「警告: 據美國郵政法,任何人干擾或防礙投遞此信函將被罰款2000元或處五年監禁。」嘿,我有點誠惶誠恐了,這好像是衙門的傳票呢。
但往下看,恰在此方框下,斜體字明確寫著:「這不是政府批准或授權的文件」(圖一)。哈,我明白怎麼回事了。放心之餘,我覺得有興趣打開看看。
不出所料,這信函就是一個陷阱,裡面列出了107元的價目,一個限時回覆的日期,以及所提供除屋契外的十幾種資料。
請注意,在信頁頂端,居然用斜體字標出:
「郡書記處會提供經認證的屋契。郡書記處可能為此收取小額費用,通常是每頁2至4元。由於大多數屋契都是2至5頁,故認證屋契通常可以用4至20元的費用獲得。」(圖二最上方紅框)
而在此頁下方,小字體明確寫著 :
「這不是帳單,這是徵求或引導,你沒有法律義務付款。」
這不是自打嘴巴, 或左右手互搏嗎?
第一,我們知道屋契和房產過户都不是隱私,而是公共紀錄 (Public Record),任何人可在郡書記處查到。付小額費用可取得複印文件,正如以上所述。
第二,事實上,你買房子時,你的律師已為你在郡書記處登記,並領到屋契,無須另要一份。
第三,這裡列出的十幾種資料,可分三類。第一類是本已在屋契上,例如房產的法律類別 (獨立或連幢,一家庭或多家庭),占地大小和建築面積等。第二類是你早知道的,例如房產過戶日期和成交價等。第三類是有關房產稅的,例如市場價、政府估價和免稅額等。這些數字每年有變,但都詳細列在市稅局當年發出的交房產稅通知上,無須索取。由此可知,這全是一堆多餘或沒用的資訊。
未必要服務收費 願者上鉤
出於好奇,我按照信中提供的電話打去查詢。接聽的客服倒也坦白, 在我質疑下亦承認此服務並非必要。我問她既然如此,為何要人家花費100多元?她回答說,這是給願意付費的人多一個選擇。簡言之就是四個字:願者上鉤。
讀者可能會問,既然信封上煞有介事地警告,有冒充權威部門之嫌,何以又明言不是政府授權?既然信中開出100多元的價錢,何以又明言相同文件可用5至20元從郡書記處取得?
其實答案也簡單。這是一個由專業律師精心設計的產品,顧及了法律上的方方面面。它提供你情我願的服務,而且實情告訴你有其他選擇,並未强逼,故法律上難告它欺詐(frauds)。
它的服務對象是那些不那麼細心,或不願花時間閱讀並理解全文的人。他們花些寃枉錢也就不足為奇了。想想看,每年那麼多人買房子,有十分之一人中招也夠可觀了。
結論是,凡重要一點或有關付錢的文件,一定要看清楚。從頭到尾,從上到下,斜體字或小體字(fine print)更要留意,魔鬼往往藏在細節裡。一般來說,特別重要的文件,多由自己的律師起草或過目,以保障權益。即使如此,也不妨多問律師幾個為什麼。起碼問一句「有什麼我必須知道的」,一為心安,二是增長知識。
總之,來之不易的金錢,要用得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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