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森重返辦公室命令恐違州法 工會反彈

沙加緬度蜂報報導,負責執行勞動法規的加州公共就業委員會(PERB)首席律師17日表示,加州州長紐森辦公室在處理要求公職人員每周四天回辦公室上班的命令時,可能違反州法。
紐森於3月3日簽署行政命令,要求所有州府機構和部門更新遠距工作政策,從7月1日起,預設每周至少四天需到辦公室上班,但允許依個別情況提供彈性遠距工作安排。
紐森的返工令讓許多州府工作人員感到意外,並引發工會反彈。加州政府專業工程師工會(Professional Engineers in California Government)第二天就提出質疑;最大的州工人工會SEIU Local 1000也在當周晚些時候提出質疑。
公共就業委員會的總法律顧問稱,州長辦公室似乎 「未能並拒絕與工會進行真誠的會面和協商」,而且還剝奪該組織代表其成員的權利,這兩點都違反加州的「Ralph C. Dills 法案」。這項法律專門保障州政府公務員的集體談判權利,核心精神在於確保公務員與州政府能透過工會就勞動條件進行協商。公共就業委員會只是初步決定,可能會引發漫長的法律程序。州長辦公室及加州人力資源廳對此都沒有發表評論。
目前此案已轉入工會與州府之間的非正式談判。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議,行政法官將審理此案。這可能需要幾個月的時間。工程師工會曾試圖加快對其質疑的審查,但遭到拒絕。無論法官做出何種裁決,都可能被上訴至就業委員會,並最終上訴至加州最高法院。
工會執行董事托平(Ted Toppin)18日表示,這項決定表明,「在你居高臨下下達命令之前,雙方必須就這些事情進行討論。這樣做總歸帶來更好的結果」。他表示,工會對達成和解持開放態度,但工會將為會員爭取最大限度的靈活性,反對在沒有 「明顯業務需要 」的情況下強制要求會員在辦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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