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前第一夫人金建希收禮喬官位一審判7年 沒收珠寶名牌包
南韓前第一夫人金建希因收受高價財物並介入人事關說,一審被判斷有罪,法院判處七年徒刑並追繳及沒收多項奢侈品。AI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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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前第一夫人金建希因涉嫌收受高價珠寶與名牌精品等財物,並替他人進行人事及利益關說而遭起訴。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合議庭26日認定全部起訴事實成立,依「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中的斡旋收賄罪,判處金建希有期徒刑七年。
南韓中央日報與韓聯社報導,金建希「賣官鬻爵」案的閔重基特別檢察官團隊,指控她收受約3億韓元(約19.5萬美元)財物,將可影響總統人事任命及行政裁量的影響力,作為私人交易的手段多次受賄,從企業家、政治家、牧師與前檢察官等收受珠寶、名牌手表、美術品等財物,以此為代價為其謀取公職任命及業務便利,並非單純的個人舞弊行為,而是嚴重損害國家權力的公正和廉潔的重大犯罪行為,因此求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請求追繳5636萬韓元。
金建希方面主張未收受財物,或即使收受也不是具體請託的對價,但未獲採信。合議庭認為,金建希身為總統配偶,卻背棄應負的社會責任,反覆利用自身影響力收受財物。
合議庭認為,各界人士為影響公職人事、政府機關契約及執政黨提名而向其提供財物,顯示圍繞她形成的「非正式請託體系」已不限於特定群體,而是廣泛存在於社會各層面,使原本應公平、透明的公共決策淪為私人利益交易,從根本上損害公共決策的公正性與社會信賴。
法院除判處金建希有期徒刑7年、追繳6480萬韓元外,也裁定沒收扣押的一幅畫作、一個江詩丹頓手表空盒、一個金龜保管盒、一條梵克雅寶鑽石項鍊、一枚蒂芙尼胸針及一個迪奧手提包。同案被起訴的財物提供者也全數被判有罪。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認定她涉及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中的斡旋收賄罪,認為其利用總統配偶身分與影響力,反覆收受財物並替人牽線關說。 法院判處金建希有期徒刑七年,並追繳6480萬韓元,另裁定沒收多件扣押物,包括畫作、手表盒、珠寶盒、項鍊、胸針與手提包等。 檢方指控她收受約3億韓元財物,將能影響總統人事與行政裁量的影響力作為交易籌碼,替企業家、政治人物等謀取公職或業務便利。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