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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美閃兵11年破功 36歲台男持美護照返台 判刑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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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台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
圖為台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

台灣黃姓男子企圖躲避兵役,2014年役齡期間以出國攻讀研究所名義獲准出境,卻逾期未返台接受徵兵遭通緝,直到年滿36歲、除役後才持美國護照返台,還透過律師表示願意歸案,卻因無照駕駛遭警方盤查逮捕。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指黃男精算兵役時間才返國是「計畫通」,甚至盤算刑責一定可易科罰金,若判處得易科罰金刑度,恐讓役男誤以為「花54萬元(新台幣,約1.8萬美元)就能免當兵」,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0月,不予緩刑。

法官在判決書述說當兵的艱辛,包括得服從部分長官「無腦指揮」,或是眾人熬夜爆肝「合演造假大戲」應付上級,還會因其他弟兄犯錯,被連坐要求罰抄寫青年日報三遍才能領取假單,但沒辦法,國家需要人當兵備戰,該當兵的人就得去當,雖然苦,但至少要苦的公平,「如果有人有錢可以逃到國外不當兵卻繳個罰金了事,那麼對沒錢乖乖去當兵的人要情何以堪」。

判決指出,黃男役齡屆至前申請赴國外攻讀研究所碩士班,依法可在海外就學至27歲,但他2014年1月持台灣護照出境後,就未再持台灣護照返台。

台北市文山區公所2019年寄發公文,催告黃男3個月內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並以郵寄及公示送達方式通知;隔年再通知他於2020年9月接受徵兵檢查,同樣完成送達程序,但黃男始終未返國,也未提出其他就學證明,滯留海外,以致無法完成徵兵程序。

台北地檢署隨後發布通緝,黃男直到2026年1月、已於前一年年底依法除役後,才持美國護照入境台灣,隔天更透過律師向北檢表示願意歸案,孰料先在同年2月7日因無照駕駛被警察盤查逮捕。

黃男偵查及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法院審理認為,黃男明知自己36歲、2025年底除役,卻選在除役後不久返國,還擔心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會遭逮捕,因此改持美國護照入境,並立刻委由律師表明要歸案,顯然是經過縝密計算。

黃男急著返台享有中華民國國民才能享有的福利,例如全民健保,卻不願履行兵役義務,甚至盤算好自己最後僅會被判刑得易科罰金刑,更在庭上自稱已買好2026年4月的機票回美國。

法官認為,黃男堪稱「計畫通」千算萬算,因此絕不允許判刑得易科罰金,否則等同讓被告及其他役男產生「最多花54萬元即可免服兵役」的偏差觀念,審酌犯罪動機、手段、危害及犯後態度等情狀,判有期徒刑10月,不予緩刑。

精華 FAQ

  • 他在2014年役齡期間以赴海外攻讀研究所名義出境,之後遲未返台接受徵兵,並因未完成兵役程序遭到通緝,直到除役後才返國。

  • 法官認為他明知自己即將除役,卻選在除役後返台,還改持美國護照入境並透過律師表明願意歸案,顯示是事先計算風險與刑責。

  • 台北地方法院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他有期徒刑10月,不予緩刑,理由是若讓此類案件可易科罰金,恐讓役男誤以為花錢就能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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