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電動單車、滑板車10╱24起限速15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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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24日宣布,市內電單車與電動滑板車的時速上限將訂為15哩,並自10月24日(周五)起實施。
亞當斯早在6月便透露此計畫,承諾為騎行者與行人提供「清楚且一致的規則」,以回應市民對電單車超速的投訴。「隨著越來越多市民使用電單車與電動滑板車,大家要求我們制定明確且一致的規範,以解決相關問題並保護所有人,」亞當斯說。目前市府尚未明確說明將如何執行新規。
依車種不同,紐約市的電單車限速目前介於20至25哩之間。截至目前,全市今年已發生623起涉及電單車的事故,遠高於去年同期的455起。
該規則最初於6月13日提出,市交通局7月14日舉行公聽會,共收到約900則意見。部分民眾分享了危險駕駛與事故經歷,也有人擔憂新規對依賴電單車謀生的外賣郎影響過大。另有建議要求比照汽車制度,增加駕照、教育與保險規定等,但交通局表示已超出本次修規範疇。
市交通局長羅格貴茲(Ydanis Rodriguez)指出:「騎車人數創新高,自行車專用道網絡也在大幅擴建,我們正透過基礎設施與教育,讓更多選擇騎行的市民能更安全便利。我們也會借鑑國際最佳做法,確保所有市民在街道上以安全速度行駛。」亞當斯7月宣布成立「永續遞送局」(Department of Sustainable Delivery),負責取締非法電單車、電單車與滑板車,該部門隸屬市交通局。
市府指出,此標準是與國際標準接軌,例如歐盟規定自行車道內電動自行車的限速約為每小時15哩。同時,市府也在呼籲市議會審議相關提案,以規範外送平台公司。部分公司為吸引用戶、加快外送速度,透過獎勵機制迫使外賣郎從事高風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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