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擬徵現金購房稅、豪宅第2屋加稅
紐約州府與州議會正就多項房地產新增稅項談判,其中包括對紐約市100萬元以上、以現金購買的住宅交易徵收新稅,以及針對富裕非全職居民持有的第二住宅加徵附加稅。
據彭博社(Bloomberg)報導,州議員計畫對紐約市至少100萬元、且以全現金購買的住宅徵收新稅,稅率為成交價的1%,由買方支付。報導引述知情人說,僅紐約市部分預計每年可徵稅約1億6000萬元,用以填補市府預算缺口;州府與議會還在考慮將該稅擴大至全州。
州長霍楚(Kathy Hochul)發言人表示,州長已宣布與州議會就2027財年預算的多項主要內容達成「一般性協議」,最終預算法案將提供更多細節。市長曼達尼(Zohran Mamdani)發言人則表示,市長支持這項新稅,並曾將其列為增加收入的選項之一。
近年受高房貸利率影響,紐約全現金購房增加。對賣方而言,全現金交易完成較快,也較不容易因貸款審批延誤而流產。非營利機構「紐約市社區中心」(Center for New York City Neighborhoods)數據顯示,2025年上半年,紐約市近1萬8000筆住宅交易中,超過六成為全現金交易;在曼哈頓,300萬元以上住宅於同期有九成以全現金成交。
除現金購房稅外,州府也正推動針對高價第二住宅的附加稅。據「紐約時報」(NYT)報導,霍楚向州議會領袖提出的方案將分兩階段實施。未來兩年,第二住宅若屬合作公寓(co-op)或共有公寓(condo),且市財政局認定的「市場價值」達100萬元以上,將在現有房產稅外額外繳納4%至6.5%的附加稅。
州長辦公室估算,100萬元「市場價值」約相當於500萬元成交價。州府舉例稱,一套成交價1850萬元、但市場價值110萬元的第二住宅,按方案將繳納約4萬5115元附加稅。
根據短期方案,市場價值100萬至300萬元的住宅稅率為4%;300萬至500萬元為5.25%;500萬元以上為6.5%。州府估計,這項第二住宅稅每年可為紐約市帶來5億元收入,用於維持公共服務並協助填補財政缺口。
兩年過後,州府與市府將改用另一套估值方式,部分依據公寓與合作公寓的估算銷售價決定是否課稅。州府表示,方案將豁免為家人購買第二套公寓居住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