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埠百年僑團紛爭 聯成公所訴中華公所祕書案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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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起,華埠兩個百年僑團間出現紛爭,美東聯成公所主席梁漢本堅持撤銷紐約中華公所中文祕書蔡韋儀的職務,中華公所反駁稱其無權干涉後被訴至法庭;對此,州高等法院近日作出裁決,拒絕梁漢本提出的禁制令申請,並裁定駁回該案。
根據法庭文件,法官Verna L. Saunders在11月17日的決定中表示,聯成公所未能證明其對中華公所中文祕書一職擁有任免權,亦無法提供足以確立禁制令的法律依據。
法官表示,欲獲得初步或永久禁制令,原告必須證明三項條件,包括法庭勝訴的可能性、若無禁令將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以及權衡後禁令更符合公平原則,但聯成公所對上述要件皆未能達標。
裁決中引用中華公所主席朱超然的宣誓陳述,確認蔡韋儀目前仍為中華公所中文祕書,並直接向主席報告工作,顯示職權歸屬明確,與聯成公所無涉。法官還指出,聯成公所提交的內部章程並未顯示其對中文祕書一職具備任免權,反而佐證僅有「推薦」而非「任命」權限。
法官並強調,梁漢本聲稱蔡韋儀持續冒用身分造成損害,但未提供可構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之證據,難以達到頒布禁令的法律標準;且該案所涉及的內部社團章程爭議不足以支持的禁制令請求。因此,法官決定駁回聯成公所提出的所有禁制令請求及相關賠償要求,同時允許被告蔡韋儀提出的「濫用法律程序」(abuse of process)反訴繼續審理。
此前,梁漢本在7月7日向蔡韋儀提起訴訟,要求法官頒發永久禁制令,以停止蔡韋儀的「不法行為」。梁亦在同月兩次前往中華公所,自稱持有「法院頒發的禁制令」以驅離蔡韋儀。雙方均有各自報警,惟市警華埠五分局警員並未認可梁所持文件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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