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加城市紛建Town Center 願景、誤區並存
南加州近年來部分城市紛紛開發Town Center,即市中心綜合發展區建案,儼然成為一個趨勢和城市發展「標配」。城市領導者們似乎認定建造這類城市發展中心,會帶來整個城市繁榮和持續發展。不過,專家及民選官員認為,Town Center開發,需要以整個城市發展計畫綜合考量為前提,只考慮局部往往會帶來負面影響,從而陷入開發誤區。
城市推動Town Center開發案,一般旨在創造「地方感」,即結合地方特色,開發零售、住宅、辦公及公共空間,打造可步行、開放、多元的社區聚點。一些令人關注的建案包括:奇諾市Town Center at The Preserve;東谷市Eastvale Square & Civic Center;莫瑞諾谷Moreno Valley Town Center;聖塔安那Related Bristol / Village都會綜合項目;河濱市計畫將閒置多年Riverside Golf Course改造為一座兼具休閒娛樂與城市核心功能的大型開發案,其中一部分開發Town Center。
其實Town Center並非僅僅是購物中心改良版,它是一種試圖回應當代都市人對生活品質、社區歸屬感的綜合型規畫理念。這些開發案多半強調步行友善、零售與高密度住宅共構、增加開放空間與社區設施,塑造出「有溫度」的都市中心。尤其對缺乏歷史性「老城區」的城市而言,Town Center更是一種建構地方認同的企圖。
城市發展顧問、內陸莫瑞諾谷市前市府經理李惠豪(Mike Lee)認為,以他參與規畫的Moreno Valley Town Center為例,這是多年前城市整體綜合規畫的一部分,所以開發中要以總體城市發展為前提,不能僅僅強調局部開發。所以需警惕一些誤區,比如,對Town Center功能過度理想化。在強調「混合用途」與「社區感」的同時,若缺乏對在地人口結構、交通條件與實際經濟活力的詳細研究,最終可能淪為「空殼化」建設。
此外,一個真正成功Town Center,應該是有民眾參與的共創成果,而非僅靠建築美學與商業想像,難以長久支撐人流與認同感。
核桃市前市長秦振國(Eric Ching)表示,完善Town Center建案,要納入居民、獨立團體、地方商家參與,建立共識與未來維運機制。Town Center不該只是都市更新一部分,更應視為地方治理與社區營造的延伸,連結到社區服務、教育、文化、交通、就業等面向,成為真正多功能公共資源。所以,在規畫這項建案之前,需要徵求居民多方意見和建議。部分居民由於建案會引來更多車流、更多噪聲,會表達反對意見。但城市設立非營利服務機構,需要城市有更多資金來投入,所以更需要居民配合才能順利完成Town Center建案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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