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縣埋汙水管 指住宅違地役權強拆後院 29屋主集體告縣府
橙縣衛生局(Orange County Sanitation District,簡稱OC San)以維護區域汙水管道地役權(easement)為由,要求漢庭頓灘市Rhone Lane的29戶屋主交出後院約30英尺土地,並拆除相關設施,涵蓋泳池、儲藏室,甚至部分住宅結構。部分拆除工程已展開,29戶拒絕簽署和解協議的屋主已聯合提告,抗議當局強制清除措施。
據ABC 7電視台報導,涉事的汙水管道地役權設立於1960年代,每日輸送汙水量約1000萬至2500萬加侖。OC San表示,為確保維修人員能安全進出,必須清除地役權範圍內所有構築物,並計畫於清除後沿邊界興建8英尺高混凝土磚牆及設置閘門。
屋主Ted Beresford 2024年11月購入該住宅,之後才得知後院泳池將被拆除。他指出,依測量結果顯示,泳池並未在地役權範圍內,不應納入拆除,對於當局在部分住戶尚未簽署和解協議情況下仍推進工程,感到震驚。
在當地居住逾20年的屋主Philip Rizzo表示,其行動不便的子女所使用的地面泳池,也被列入拆除範圍,且後院約一半土地需清除。他批評衛生局拒絕協商或調解,未提出替代方案,堅持收回全部30英尺土地。
另一名屋主Debora West表示,她與丈夫2011年起居於該處,後院設有地埋式泳池。她指出,過去理解地役權僅限於緊急狀況下的通行權,未料當局會據此要求拆除設施,若早知情況,當初不會購置該房產。
多屋主亦質疑清除時機,並引用2022年管道評估報告,指該管道並無損壞跡象。對此,OC San通訊總監Jennifer Cabral回應,若待管道出現問題才處理,屬於失職行為,並強調該機構肩負保護環境及整體社區利益的責任,而非僅考量29戶住戶權益。
目前29戶屋主中,已有13戶與OC San達成和解,由衛生局負擔拆除費用,總額約280萬美元;其餘屋主則拒絕簽署協議並提起訴訟,相關聆訊訂於5月1日舉行。漢庭頓灘市府發言人表示,已就為何在地役權存在數十年的情況下仍核發建築許可展開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