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閨蜜約會我前男友」加州學區賠了100萬
現年20多歲的艾恩斯(Eleri Irons)六年前控告艾爾薩岡度學區(El Segundo USD)未能保護她免受語言及網路霸凌的傷害。學區上訴後,加州一上訴法院日前判該學區敗訴,學區需支付她100萬美元,這是陪審團於2022年裁定賠償的金額。
洛杉磯時報報導,艾恩斯2019年控告學區,稱自己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就讀艾爾薩岡度中學(El Segundo Middle School)時,遭三名學生「霸凌、折磨及語言攻擊」,包括兩名前好友。霸凌的起因是艾恩斯當時詢問一位朋友,是否可與她的前男友約會。
根據法庭文件,一名學生隨後在社交媒體上霸凌艾恩斯,稱其「騙子」、「蕩婦」」及其他侮辱性字眼,校園裡對她大聲咒罵且做出猥褻手勢,甚至毆打她。法庭文件稱,當時艾恩斯向學校輔導員求助,展現威脅性簡訊時,輔導員只回應「女孩就是這樣。」
艾恩斯家人最終向校長和教師求助,但霸凌仍未停止。霸凌的學生甚至發起一份名為「結束艾恩斯生命請願書」(End Eleri Irons' life)。盡管校長曾向警方報告此事,請願書發起者及另一名學生因此被停學,但校方並未通知艾恩斯及其父母請願書的存在。心理醫師最終診斷她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及抑鬱和焦慮等障礙。該學年結束前,她轉學至一所私立高中。
2019年對區學提起訴訟後,艾恩斯於2022年獲判學區需賠償70萬美元非經濟損害賠償及30萬美元的未來非經濟損害。學區對該判決提起上訴,理由包括學區對中學員工的決策享有豁免權,及艾恩斯未能證明任何傷害是由學校教職員工過失所致等。
學區還辯稱,教育法規中的具體條款僅說明學校在何種情況下可懲罰學生不當行為,但並未對學校保護學生免受其他學生行為傷害設「強制義務」,學區主張教職員對艾恩斯霸凌投訴的回應,屬加州政府法規中「酌情決定」,學區不應承擔責任。此論點遭上訴法院駁回,稱艾恩斯提出明確證據,但校長和輔導員在內的學校教職員,並未遵循基本反霸凌程序和指導方針。
艾恩斯律師雷米(Christa Ramey)在聲明中表示,「此一裁決證實艾恩斯被那些應保護她的人辜負了。」代表學區的律師並未回應媒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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