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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塔安那公投選票 橙縣高院要求付印前更改

橙縣法官要求聖塔安那市修改選票用語。(美聯社)
橙縣法官要求聖塔安那市修改選票用語。(美聯社)

橙縣聖塔安那市(Santa Ana)將在2024年11月選舉時進行公投,決定是否開放非公民參與市級投票。不過,因為市議員的要求,選票文字增加了「包括納稅人與父母」,結果引發共和黨人反彈提告。高等法院近日裁定,新增文字增加誤解可能,選務單位必須在8月付印前更改。正式選票將於10月7日開始寄發,投票日為11月5日。

爭議原文為,「聖塔安那市憲章是否應該於2028年11月的市級選舉前修改,允許非公民市民,包括納稅人與父母,參與聖塔安那市選舉」。(Shall the city of Santa Ana city charter be amended to allow, by the November 2028 general municipal election, noncitizen city residents, including those who are taxpayers and parents, to vote in all city of Santa Ana municipal elections?)

市府2023年敲定選票文字說明時,本來沒有「包括納稅人與父母」這一段。但在市議會審查時,議員Johnathan Hernandez主張,非公民每年為橙縣增加1億4500元的稅收,「沒有非公民,橙縣就不是(現在的)橙縣了」。因此在獲得支持後,改成「允許非公民市民,包括納稅人與父母,參與聖塔安那市選舉」。

但是律師名嘴James V. Lacy、保守派團體「United States Justice Foundation」、智庫「California Public Policy Foundation」與市民Pasquale Talarico在2024年5月聯名提告,強調加了「包括納稅人與父母」之後,選民會誤以為投反對票將導致(不具公民身分的)納稅人與父母失去投票權,因此要求移除這段文字。

高等法院法官Kimberly Knill承審此案時已經暗示,可能會裁定刪除上述文字,希望聖塔安那市自行修改,不過議會在6月投票時仍然決定不改,因此法官最後在7月裁定,市府必須刪去爭議文字。

裁定強調,此案與非公民是否能夠投票無關,因為既有案例已經闡明,而是與選票用語是否涉及誤導有關,進而影響投票結果。Kimberly Knill援引加州選舉法規,強調選票說明不應包含爭議性,或引發誤解的字句,使選民產生支持或反對的先行印象(prejudice),「但聖塔安那的選票文字顯然足以產生偏見」。

裁決書指出,單獨指出納稅人與父母並不恰當,因為是否納稅、是否為人父母,與投票權之有否無關,「既然公投的意義在於,確認市民是否同意非公民可以投票,前揭文字當與投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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