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女脫光衣服健身房洗澡 外賣員闖入「看20秒才走」
浙江嘉興一名翁姓女子反映,她日前在市區一家游泳健身中心將衣服脫了準備洗澡時,被一名闖入的外賣員「看了20秒」,事後情緒崩潰,認為健身中心存在管理疏漏,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但雙方就賠償方案未能達成一致。
揚子晚報報導,翁女表示:「我脫光了,身上、手上什麼東西都沒有,我感覺好像後面有人,轉過去看,他(外賣員)就看著我。正常人兩三秒就會轉身走,他看著我以後,把我前面也看光了,他還沒走。」翁女說,當時整個女更衣室只有她一個人,估計外賣員看了20秒才走的,之後翁女報了警。
翁女稱,警察問自己要不要協商賠償,當時想著送外賣也挺可憐的,就說讓他賠300元好了。但翁女覺得健身房也有責任,翁女說自己現在在家裡天天做噩夢,肚子疼,頭疼,還會幻想這個世界全是壞人。
針對此次事件,涉事健身中心給出的賠償方案為:全額退還翁女1200元(人民幣,下同,約175美元)的半年健身卡費用,再額外支付300元補償,但該方案遭到翁女明確拒絕。
報導指出,健身中心相關負責人任先生認為,此次事件的主要責任在於外賣員,「我們其實也很冤,他是從消防門鑽進來的,消防門又不能上鎖,他非得要從後門上去。」針對女更衣室無人值守的問題,任先生解釋道:「我們泳池1月15號就已經關閉掉了,那邊也就沒有人看守了,而且燈也都是關著的。」任先生還表示,翁女此前已與外賣員達成調解,這讓健身房陷入被動。
浙江興嘉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朱光對此次事件給出了法律解讀。他認為:「女更衣室是沒有設置門的,從健身房設施上來說,是存在缺陷不合理的,另外也沒有相應的人員值守,導致人員可以直接進入女更衣室,管理不到位。」
陳朱光進一步解釋,從法律層面而言,健身房作為公共性服務場所,對消費者負有安全保障義務,這一義務同樣包含對消費者隱私權的保護。他同時強調,翁女選擇諒解外賣員、接受其300元賠償,是其個人權利,並不影響她向健身房追究相應的侵權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