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月薪5萬」?櫃姐直播12天賺200、背2萬違約金
「月入四五萬,零門檻當網紅」,MCN機構的高薪廣告讓人心動,吸引不少新手入坑,但有廣東主播直播12天賺200元,解約卻被索2萬違約金。還有主播因為平台停服被追討5萬違約金,苦不堪言。調查發現,部分MCN設霸王條款、誘導「擦邊」博流量,還在合同裡小字藏陷阱,專坑沒經驗的新人。
南方都市報報導,7月以來,多名主播講述了他們遭遇「天價違約金」的經歷。從被高薪誘惑入職,到因直播收益不佳解約,最後被MCN機構索取高額違約金,有人因此官司纏身。
櫃姐陳琦(化名)2024年12月與深圳某娛樂公司簽約當主播,合同承諾免費提供化妝、道具、場地與一對一指導。入職後,陳琦才發現,因為她粉絲數少,公司提供的資源有限,她還交了900多元押金領了一套拍攝設備,「公司主要出場地,化妝、服裝和道具都是我花錢,後面我甚至自己在家直播」。
來源:海報新聞
這樣直播12天後,陳琦只在平台賺了200多元。公司的指導要她「穿低胸衣服擦邊引流」。在她決定解約後,公司委託律師要求陳琦違約金2萬元(約2785美元)。
另一名主播小雨(化名)則走上了打官司的道路。
小雨在2018年簽約杭州某平台,合同註明違約金高達500萬。2020年平台停服,運營人間蒸發,2024年他卻因在其他平台發視頻被索賠5萬。一審判決降為3000元加1000元律師費,小雨喊冤:「我沒直播,只是發視頻,憑啥違約?」
報導指出,MCN機構開出高額違約金的案件並不鮮見,不過最高法指導案例指違約金過高可酌減,例如2024年,江蘇一主播賺2584元僅賠3萬違約金。
一名每年約接到80起類似違約案件的律師楊天智提醒,有的MCN機構簽約前會對主播進行口頭上的虛假承諾,但承諾未約定在合同中,簽約後也未能兌現。有的MCN機構會限制主播合法權益或給主播「挖坑」,例如霸王條款、故意誘導主播違約、要求主播擦邊博流量等,有的機構違約金數額達主播總收益的8倍。
他提醒,主播簽約前一定要逐字逐句閱讀合同,「不能只看重點,小字注釋往往藏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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