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內地器官 香港醫界憂被逐出世界移植組織

四個月大女嬰17日完成換心手術,心臟來自內地,為香港首次批准內地器官送港移植。醫管局形容今次安排屬特事特辦,惟有聲音憂慮來自非香港境內器官的來源及安全。至於今次事件後兩地會否就器官捐贈建立互通機制?港人捐贈的器官日後會否送上內地?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鄧耀鏗未正面回應,稱若有個別個案會跟個案性質處理。
綜合明報、香港01報導,香港器官捐贈行動組召集人周嘉歡認為,前國家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2017年時參加梵蒂岡有關反器官販賣的會議,已表示內地再沒有用死囚器官作為移植供體來源,並改革了器官移植計畫。周認為,器官跨境移植不是問題,內地亦已改革了器官移植計畫,香港可探討恆常化跨境移植制度,但推行前要增加港對內地器官移植機制的信任度,否則可能影響香港捐贈意欲。
港大臨床醫學學院肝臟移植科主管陳智仁表示,成功輪候體積相若的嬰兒器官機會較微,加上今年器官捐贈數字令人失望,女嬰芷希已輪候器官一段頗長時間,如覓合適器官救回一命,站在病人和家屬立場是好事。
由於此次為首次批准內地器官送港進行移植手術,國際心肺移植協會今年8月曾聲明,呼籲會員不應使用來自內地的器官移植,因有大量證據證明內地仍用死囚器官作為移植供體來源,違反了自願捐獻原則。有醫學界人士憂慮香港被驅逐出世界移植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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