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報到20年 馬馬里蘭州亞裔婦人仍遭遣返越南
遭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逮捕拘留的馬里蘭州亞裔婦女梅莉莎‧陳(Melissa Tran),經其律師證實,ICE在19日已將其遣返越南。
梅莉莎‧陳出生於越南,1993年以難民身分合法來到美國。她當時約11歲。 之後她和家人獲得綠卡,並逐步在美國扎根。
2001年,年僅20歲的陳承認從雇主處偷取支票。她之前曾表示,自己當時受到一名控制慾強、具暴力傾向男友的壓力。 她也對盜用行為認罪,支付賠償款並服刑。
移民法庭於2003年對陳發出遣返(removal)命令。 但當時越南拒絕接收1995年前移出的移民,導致她無法被遣返。 因此梅莉莎‧陳被允許繼續留在美國,但需與移民當局定期報到(check-in) 。
她後來與丈夫黃丹尼(Dung "Danny" Hoang)在哈格斯鎮(Hagerstown)經營Nail Palace & Spa美甲沙龍多年。 兩人育有四名子女。 社區人士稱她熱心、勤奮且樂於助人的人。朋友們說她常常幫助新來、不會英文的人。
多年來,陳每年都按時到ICE報到,從未失約。然而今年5月,她在巴爾的摩的一次例行報到時突然被ICE拘留。 在拘留期間,她被轉送到多個設施,包括馬里蘭、路易斯安納、亞利桑 納,最終被關押在華盛頓州的塔科馬(Tacoma)。
在拘留過程中,她形容監禁條件艱苦,包括與多名女性同住一間房、衛生條件差、沒有基本盥洗用品。
支持她的社區發起「Bring Melissa Home」運動,她也透過信件與支持者保持聯繫。她的律師與支持者也指出,她多年來遵守報到義務,是社區中有貢獻、負責任的成員。 根據CBS報導,法官最終下令釋放她 ,但她仍可能面臨遣返。
梅莉莎‧陳在10月接受WJZ採訪時表示:「我知道自己做錯了,我會承擔責任。我的孩子必須經歷這件事,對我來說很難理解。為什麼?我們總是說,如果你改變了,你就值得得到第二次機會。」不過,最終她仍遭到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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