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院連審多項華府刑事法案 地方自治受挑戰
美國眾議院本周聚焦華府治安問題,連續幾天審議並通過多項與華府刑事司法相關的法案,進一步引發關於地方自治與聯邦監管之間的爭議。
眾院16日先後通過兩項共和黨主導的法案,並送交參議院審議。
第一項通過的「華府犯罪法案」(D.C. CRIMES Act),將能以青少年身份受審的年齡上限,從24歲降至18歲,同時要求判刑必須與成年人最低刑期一致,並強制市府公開青少年犯罪數據。
另一項「青少年量刑改革法案」(Juvenile Sentencing Reform Act)則以較小差距過關,允許年僅14歲的青少年,若涉及重大罪行,也能被當作成年人審判。這兩項法案都獲得部分民主黨議員支持。
共和黨籍眾議員唐納茲(Byron Donalds)說:「在華府,完全成年的大人卻能拿到針對未成年人的刑期,這根本是荒謬,所以我才提出這項法案。」但華府無投票權眾議員霍姆斯諾頓(Eleanor Holmes Norton)反駁稱:「共和黨聲稱華府的『青少年更生法』把成年人當成青少年看待,這完全是錯的。他們不是搞不清楚,就是故意誤導大眾。」
眾院17日還將審議另外兩項法案,首項為「警方追捕法案」(Police Pursuit Authorization Act),此法允許警方在特定情況下展開追捕。還有「地方法官任命限制法案」(Local Judicial Appointment Limitation Act),將限制華府市政府在地方法官任命過程中的意見權。
這四項法案合併起來,顯示國會對華府刑事司法自治的強烈介入。共和黨議員批評華府的現行制度「過於寬鬆」,而華府的代表及民主黨人則反擊,主張這是對地方自治的侵犯。
不過,這些法案在參議院的前景依然不明朗,民主黨領導層已表示將會阻擋。這場爭論,也凸顯出聯邦監管與地方自治在首都長期存在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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