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德醉後砸車 判刑6個月恐毀星途
曾演過「親愛的,熱愛的」、「追光者」、「玉骨遙」等劇的大陸28歲男星李明德,今年2月間遭「編導楊洋」控訴砸車一案近日判決出爐,李明德遭判有期徒刑6個月,民事賠償20萬人民幣。據悉,李明德參演的新劇已經遭AI換臉,分析還指,李明德未來復出的可能性極低,恐怕星路全毀。
今年2月,微博名「編導楊洋」控訴1月27日遭李明德砸車,楊先生表示收到派出所通知時本以為是砸車偷東西,到派出所後卻發現有一男一女,男的滿身酒氣,頻頻向他道歉表示是「喝多了」,還留下聯繫方式說全部損失會照價賠償,雙方也簽了調解協議,隨後楊先生將車送去維修並將修理清單給李明德,但李明德卻翻臉不認帳,甚至還要求楊先生道歉,甚至由警方出面直接與李明德聯繫,也未獲得解決,控訴李明德「態度惡劣而且對賠償損失一事推諉抵賴」,將他告上法院。
「編導楊洋」日前透過微博表示,耗費了半年時間終於有了結果,「有期徒刑6個月,民事賠償部分20萬」,「編導楊洋」還說,希望李明德能引以為戒,之後好好經營自己的人生。
其實李明德不僅砸車事件,他還被曝去年毀損酒店財務,與「三人行」劇組鬧紛爭,爆料該劇男主角馬天宇遲到、耍大牌、不看劇本、表現差,但遭劇組反擊是他無故離場、對工作人員惡劣,才因此被開除。而馬天宇也將李明德告上法院,目前還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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