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認遭欺凌 槍殺前老闆等5人 男更一審仍判3個死刑
男子李鴻淵自認遭前東家欺凌,4年前持3把手槍闖入南投康建生技公司,槍擊負責人賴敏男等5人,釀4死1重傷,一、二審皆判李3個死刑,最高法院以未精緻化量刑、未做更生教化可能性鑑定為由,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定李以「行刑式槍決」4人,判死罪責相當,昨以一致決仍處3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更一審指出,李以殘忍手法奪去多人生命,該當關於死刑的2024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情形。
更一審表示,此案雖然有更生教化可能性鑑定,但有關李品行、犯後態度等情狀,不足作為從輕量刑參考,無從合理期待可透過矯治教化,降低再犯嚴重犯罪風險,判死符合罪責相當原則。
南投草屯療養院受託鑑定李鴻淵的更生教化可能性,結論是李有「復歸社會可能性」。鑑定醫師陳佩琳作證時坦言,報告效期僅有評估後半年至1年,僅能呈現李有無悔悟的傾向,無法確認是否為「真心悔悟」,對象也僅有李與妻兒,未納入軍中同袍或被害人家屬陳述。
檢察官鄧巧羚質疑,鑑定報告的方法、依據、素材、效期都有缺陷,結論過於樂觀,鑑定的結果也不等同於李未來復歸社會後的表現,不具參考價值,應揚棄,被告行刑式槍決四人,科處死刑適當。她慨嘆,李的犯罪事證鐵證如山,迄今仍在爭辯是否判死,「殺人容易,判死卻如此困難」。
審理終結前,李向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下跪,痛哭說「知道錯了,希望律師替我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不管法官判什麼都接受,下輩子再替被害人家屬做牛做馬」。
被害人家屬律師黃靖閔表示,每通知出庭,家屬即嚇得渾身發抖、情緒失控,仍活在槍擊的恐怖陰影中,始終不願出庭,此次判死能安撫家屬情緒,符合國人法律情感。
59歲李鴻淵曾任職康建生技,離職後自認遭欺凌,懷恨8年後在2022年7月14日拿3把改造手槍闖入公司,槍殺賴敏男胞弟、女兒、劉姓課長、張姓行政主任,賴敏男則重傷,永久喪失語言與認知能力;槍殺賴胞弟與殺賴未遂部分各處無期、13年徒刑定讞。
判決與內文指出,李鴻淵離職後自認遭前東家欺凌,長期懷恨在心,最終攜帶三把改造手槍闖入公司報復,導致多人死傷。 法院認定他以殘忍方式行刑式槍決多人,屬最嚴重犯罪情節,且其品行與犯後態度不足以減刑,難期待經矯治後降低再犯風險。 鑑定雖稱李有復歸社會可能性,但醫師坦言效期有限,且素材只涵蓋妻兒等人,未納入更多關係人意見,因此被認為過於樂觀。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