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紡織業遭美點名涉強迫勞動 監委批勞檢淪形式 促通盤檢討
監委指出台灣紡織供應鏈涉強迫勞動風險,批現行勞檢流於形式,要求強化國際指標、零付費招募與第三方救濟。AI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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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紀惠容、王幼玲表示,美國「透明組織」去年點名台灣九家紡織供應商,涉有移工支付高額招聘費、扣留護照等強迫勞動情事,經調查,台灣現行勞檢未能解決結構性破洞,應積極將國際強迫勞動指標內化為實質查察要件,且要通盤檢討現行法制。
美國「透明組織」(Transparentem)去年點名台灣九家紡織供應商涉有移工支付高額招聘費、扣留護照等強迫勞動情事,紀惠容、王幼玲介入調查後昨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台灣紡織業享有「紡織矽谷」美譽,但高達九成五為中小企業,普遍面臨人權合規量能不足的隱憂。
紀惠容、王幼玲指出,台灣先前有製造業大廠遭美方實施暫扣令,此國際制裁對台灣出口製造業是警醒的「重錘」也是「轉捩點」。紡織業同為製造業,在產業轉型與人權防護上都有亟待改善的地方,勞動部與經濟部應檢討改進。
針對勞檢機制部分,監委說,國際組織指控勞動部交辦五地方政府實施勞檢,卻多僅超時加班等一般性違規,而對於單月延長工時高達134小時、連續工作23天無休等情況,裁罰金額僅約新台幣2萬元至15萬元不等,對大型企業顯缺嚇阻力,且對於強迫勞動指控只以「查無不法」結案,也未會同司法警察單位啟動聯防。
監委表示,現行勞檢流於形式,難以辨識強迫勞動,若不解決深層的強迫勞動問題,現行勞檢宛如「在漏水的船上只忙著打掃甲板,卻不肯堵住底部的結構性破洞」,勞動部應加速將國際強迫勞動指標內化為實質查察要件。監委也提到,台灣法規允許向移工收取服務費,有悖於國際公平聘僱原則,勞動部擬在3年後實施零付費招募(雇主付費原則),但將讓每名紡織業移工的聘僱成本平均增加新台幣7.6萬元至13.4萬元,對中小型紡織業者無疑是財務挑戰。
對於一九五五全國性勞工諮詢與申訴專線,監委認為,專線僅具「通報」轉介性質,缺乏提供金錢賠償或正式道歉等實質修復損害效力,而政府若冀望企業自行建置內部管道,易淪為「球員兼裁判」,導致勞工噤聲,因此應建構具公信力的第三方救濟管道、稽核防護機制。
監委表示,面對全球供應鏈對人權標準的日益嚴格檢視,台灣必須從「低價競爭」轉向「負責任的品質競爭」,落實零付費與防杜強迫勞動,才能維繫全球供應鏈競爭力與國際聲譽。
勞動部表示,今年2月已發布「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協助我國企業進行風險辨識並降低企業營運風險。有關移工勞檢部分,「人口販運防制法」明定強迫勞動行為,已建立中央跨部會聯繫機制,地方主管機關實施勞動檢查過程,將持續精進勞動檢查作為,依法查處雇主違反勞動法令違失。
經濟部指出,經濟部刻正進行「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NAP)2.0」(草案)修訂作業,期透過供應鏈治理逐步帶動上、下游企業提升人權治理能力;規畫設立非司法申訴管道「國家聯絡點」(NCP),以對話取代對抗,協處跨國企業海外營運的人權爭議。
因調查發現部分供應商疑涉移工支付高額招聘費、扣留護照等強迫勞動情事,涉及人權風險與供應鏈合規問題,因此引發外界關注與監委介入。 監委指出勞檢多只查超時加班等一般違規,對單月延長工時過高、連續工作多日等情況裁罰偏低,且常以查無不法結案,難以真正辨識強迫勞動。 勞動部已發布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並持續精進勞檢與跨部會聯繫;經濟部則修訂NAP 2.0、規劃國家聯絡點,推動供應鏈治理與非司法申訴管道。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