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逾萬人等待器官移植 每年僅約400位捐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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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器捐風氣不盛,每年約400人捐贈器官、組織,但目前卻有1萬1600人等待器官移植,差距甚大。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董事長李明哲表示,每一位生命末期患者都可能成為潛在器官捐贈者,如能積極推廣,1年約可增500人發揮大愛,近千人捐贈器官。
李明哲說,器捐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器官屬於心、肺、肝、腎、腸等,第二類器官如眼角膜、皮膚等組織。腦死患者可在死亡時捐贈第一、第二類器官,但死後只能捐贈第二類器官,而心死器官捐贈者可捐贈第一類器官。近年來,平均每年第一類器官捐贈者約100多人,第二類器官捐贈約300多人,總計約400人左右。
健保數據顯示,醫界以肝臟移植、腎臟移植個案數最多,近14年來,肝臟移植累積7622例、腎臟移植則有4737例。至於患者術後10年存活率,以換腎病友最高,達到80%,肝臟患者則為65%。
為何肝臟移植人數多於腎臟移植?李明哲表示,75%肝臟移植來自活體捐贈、25%為屍體捐贈,腎臟移植則是48%來自活體捐贈、52%為屍體捐贈,原因在於肝衰竭後,患者面臨死亡威脅,而腎衰竭患者則能透過透析維持生命。
「目前等待器官移植者與捐贈者嚴重失衡。」李明哲說,過去15年,每天平均3至4名患者因等不到器官死亡,如能提高器官捐贈的風氣,就可讓器捐及等待移植的個案達到平衡,「自己的同胞自己救」,不要讓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必須到國外找器官,這是國家的責任,協助病人獲得新的生命。
為此,器捐中心鼓勵醫護在面對生命末期患者時,主動徵詢器捐意願。李明哲強調,生命末期患者可選擇持續救治,或在醫院安寧療護、在宅安寧,也可選擇捐贈器官;據統計,在不具壓力的情形下,由醫護徵詢臨終病患,讓其自由選擇,願意器捐占比約為5%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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