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頻道

* 拖拉類別可自訂排序
恢復預設 確定
設定
快訊

最高法院審理出生公民權 牽動亞裔移民憂慮

托育許可申請 紐約推一站式平台整合 可實時追蹤進度

誣告二審改判6月 高虹安將上訴 官司成連任絆腳石

聽新聞
test
0:00 /0:00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博士論文遭旅美教授陳時奮質疑抄襲,高女告陳誹謗不成,陳自訴她誣告。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高博士論文「確有抄襲」卻提告,判她十月徒刑,雙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仍認定高虹安誣告,還提供第一次修正版論文給檢察官當證據,衡酌她事後「減縮告訴範圍」,昨改判刑六月。

高院特別說明合議庭是認定高虹安用不實之事誣告陳時奮,至於高是否違反學術倫理或影響博士學位,此為學術倫理單位權限,非刑事法院所該判斷,此點與一審見解不同,也是高院撤銷改判理由。

高虹安昨表示,提出告訴時陳述完全基於事實,無虛偽或誤導之意,更從未有誣告他人犯意或行為;無法認同判決結果,將提起上訴,「祈求司法能還給我公道」。

高虹安曾在資策會任職,2012、2013年奉派美國辛辛那提智能維護中心建立合作關係,攻讀辛辛那提大學博士。她獲民眾黨提名參選新竹市長時,陳時奮質疑她的博士論文,高女告陳加重誹謗,檢方不起訴,陳自訴她誣告罪。

高院審理認為,高虹安明知博士論文大篇幅原文抄錄期刊論文內容,且刻意不加任何註解說明,外人無從知悉部分內容實際來自期刊論文及共同作者貢獻程度,涉及侵害學術倫理、資策會著作權等爭議。事件發生後,校方曾請高虹安加註對資策會謝辭(第一次修正版)以補正瑕疵,她卻向檢察官提出第一次修正版論文作為證據,有讓檢察官誤認陳時奮指述不實疑慮。

不過高院也認為高虹安行為雖然不當,但陳時奮說她「博士論文三分之二來自期刊論文」確實誇張,「與指導教授合謀」、「期刊論文灌水成博士論文」的評論也較嚴苛,認為她整體惡行沒有一審認定那麼重大。另高虹安事後減縮告訴範圍,「不包括說她抄襲」,高院也認為陳時奮損害減輕,因此改判。

高院審酌高虹安為避免影響選情,恣意誣告,具相當惡性,至今否認犯罪,難認定「態度良好」,判她六月徒刑,期盼她誠心反省悔悟,改過自新。

另外,高虹安挺過大罷免,但除了誣告案,另涉助理費貪汙一審被判七年四月,法界認為,若本屆市長任期屆滿前,高任一案三審判有罪定讞,市長職務將被解除,也無法挑戰連任。

高院 民眾黨 罷免

上一則

颱風災後復原難…全台石綿廢物50萬噸「100年清不完」

下一則

藝人鄒森辭世灰灑大海 曾白髮送黑髮 1原因結束13年婚姻

超人氣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