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評論/大法官「綠友友」被提名人也批濫權 賴政府不羞慚?
立法院最近審查賴總統補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多位被提名人都同意,主張共產主義跟主張台獨一樣,皆屬於「言論自由」範圍;更認為賴政府要求陸配補繳喪失陸籍證明,是侵害人權。即連被視為「綠友友」的提名人,也都點出當今政府許多作為不當且具爭議。聽到這些意見,賴政府能不慚愧嗎?
在大法官被提名人中,以陳慈陽最受矚目。其妻郭麗珍是民進黨仲裁委員,他在蔡英文任內獲提名為考試委員,賴清德又提名他出任大法官,他被認為是典型「綠友友」。陳慈陽20多年前曾撰文,稱無論是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均屬「言論自由」。藍委以其昔日見解質詢,他當然不可能改變自己的主張,他甚至指出,內政部長不能、也無法解散政黨。
對照賴政府動輒扣異議者紅帽,將兩岸交流者指為共諜,乃至內政部不時揚言要解散政黨;陳慈陽的答詢,除道出法律人的正義之聲,同時也反打了賴政府一巴掌。當年積極爭取言論自由的民進黨,如今對言論和人權動輒箝制、侵害,完全是「退步中」狀態。
被問及總統意圖藉由大罷免改變國會結構,是否憲政災難?陳慈陽說,若以「總統」身分確實不宜,但若以個人身分則有其言論自由。陳慈陽身為公法學者,當然知道總統是國家憲法機關之一,必須依憲法行使職權。陳慈陽無法否認他說過「美國總統叫國會議長下台是憲政災難」,因為這是基本法學常識;但賴總統知道嗎?
近年大法官一再屈從執政黨旨意,導致賴清德首波提名的大法官悉遭否決;此次補提的大法官,倒有多人敢說真話。以《國會改革法案》為例,被民進黨形容為「毀憲亂政」,更幾遭上屆大法官大舉否決。而這次,蕭文生等提名人都認同國會應享有調查權,認為這是「輔助性」但「不可或缺」的權力,尤其少數黨必須透過調查權才能對抗多數黨。事實上,大法官早在20多年前作出的釋字585號,即提及國會應享有調查權,直到去年國會職權修法才納入。這對修習憲法的人而言,可謂鬆一口氣。
一般法律人的基本認知,卻在過去幾年,不斷被配合上意的大法官做出違反常人認知的解釋。去年上屆大法官卸任前,針對死刑所做出不違憲、卻訂下難以達成的高門檻。這次,不論是法官出身的鄭純惠、檢察官背景的林麗瑩,或來自學界的詹鎮榮,都質疑大法官要求死刑一致決的見解;不僅因現行《刑事訴訟法》等法令並無此規定,在憲法法庭辯論過程中更未聚焦於此,以致判決出來後,許多法官都覺得突兀。
鄭純惠、林麗瑩等人也都說,死刑在台灣社會是高度爭議問題,要不要廢死、應該尊重民意,應透過民主程序解決。然而,立法院稍早通過的反廢死公投,中選會卻以大法官去年的憲法判決為由,拒絕辦理。這種種舉措,都說明民進黨政府為達目的,根本不把憲法及基本法治程序放在眼裡。也難怪,在大法官人選公聽會上,東海退休教授林騰鷂痛批,賴總統許多作為都在破壞權力分立原則,恣意濫用總統權力。不少憲法學者也說,若大法官自甘成為執政黨工具,任意對法治概念髮夾彎,除破壞法治,也難獲信賴。
賴總統這次提名的大法官,在立法院的審查答詢中,彷彿在告訴民眾:賴政府所做所為正在侵害人權、濫用權力、藐視憲政法治。國會25日即將行使的大法官同意權,立委應好好檢視被提名人的言行是否一致,避免他們未來又被執政黨當成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