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詮釋大轉彎 國稅局:教會支持候選人 不應失免稅資格
總統川普長期以來稱要廢除「詹森修正案」(Johnson Amendment) 雖未實現,但國稅局在提交給聯邦法院的文件指出,包括教會在內的宗教團體,可以表態支持政治候選人,不應因此而失去免稅資格。
國稅局提交的文件,顛覆了過去70年來「詹森修正案」對美國稅法第501(c)(3)條的解釋。該修正案是1954年由時任國會參議員、後來成為總統的詹森(Lyndon Baines Johnson)對該稅法提出修訂,規定包括教會在內的免稅團體,若直接或間接參與或干預任何政治運動,例如支持或反對競選公職的候選人、提供競選經費或對其立場發表公開聲明等,都會失去免稅資格。
不少教會及神職人員指出,修正案的真實目的是通過免稅資格禁止他們發表政治言論,特別是反對政府或候選人的觀點和政策,製造寒蟬效應。一些有爭議的社會話題,例如墮胎、同性戀、安樂死、胚胎幹細胞研究等也不能發聲。
川普早於2016年競選總統選舉期間已表明,一旦當選就會爭取廢除該修正案。2017年2月上任不久即表示將會廢除。
川普提出廢除修正案時很多教會都表示支持,這些教會及宗教委員會(NRB)去年控告國稅局,指「詹森修正案」違憲,侵犯了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的言論自由及宗教表達自由權利。
國稅局、全國宗教廣播協會(NRF) 及德州兩間教會,7 日聯合向德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提交的文件表示:「宗教場所透過慣常溝通管道,就宗教儀式、信仰問題與信眾溝通,並不違反『詹森修正案』」。
文件指出,「宗教場所真誠地與信眾,從宗教信仰角度就選舉政治溝通時,它既不『參與』,也不『干預』『政治活動』。」
有關提訟目的是永久禁止國稅局針對教會執行「詹森修正案」,法官尚未就提訴作出裁決。
持反對看的代表三萬個非營利組織的全國非營利組織理事會警告稱,允許免稅團體支持候選人,可能會導致未來政治團體,將非營利組織作為一種合法的偽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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