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申請I-485 可附上婚姻照片
聽新聞
test
0:00 /0:00
讀者問:我結婚不到半年,彼此又長期異地生活。我申請EB-1A核准,現在表B到了,可以提交I-485,但除了marriage certificate,幾乎沒有其他證明婚姻真實性證明資料。我只有joint bank account和health insurance beneficiary (not dependent)可以提供。我想過,提交我們夫妻過往照片,但是之前律師給的I-485 DIY package裡,提到不建議在I-485的時候提交照片,而是建議如果後面有補件通知(RFE),再提交照片以及到時候積累的其他證明。想問下,在提交I-485的時候,同時也提交過往照片嗎?
答:在遞交I-485申請時,應盡可能遞交充分的證明婚姻真實的資料,包括照片。照片是很重要的證據,如婚禮照片,日常生活照片等,尤其是在其他書面證明資料較少的情況下。 如果移民官對遞交的資料滿意以及相信婚姻的真實性,可以避免被要求補充資料,或要求面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