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60天寬限期 從最近三張薪資單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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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問:
我在這個公司待了三年,等開始綠卡的程序就等了一年,從開始準備到提交PERM花了10個月。PERM是2023年11月交的,當時H-1B延期申請還在審理中。公司通知我解雇的當天,就是我的解雇日,可以多給我五個月的薪水,但無法幫我繼續申請綠卡了。
諮詢了公司的律師,能不能幫忙辦到 I-140下來?律師說,這要看公司和首席雇主的決定。我希望公司能延後長我的解雇日(last day),並請公司幫我完成 I-140。我和律師約了個時間討論,他說我的寬限期其實從解雇日就已經開始了。他暗示我可以用掛payroll(薪資發放作業)的pay check date轉換H-1B公司,但我真的不敢冒險,打算過一個月就去轉B-2了。
和首席雇主打電話,得知公司不會幫 I-140了,我打算好好準備找工作。律師說我的寬限期從公司解雇我的那天算起,但是我的H-1B早在去年12月已經過期了,現在延期申請還沒有批准。請問,我的寬限期是否從離職就開始了?
答:
在H-1B延期申請審理期間,只要受益人仍在公司任職,其H-1B身分仍將被視為有效。如果你在延期期間被公司解雇,你將有60天的寬限期來申請並提交新的H-1B申請,或採取任何其他措施以保持合法身分或離開美國。對於新雇主提交H-1B轉換申請或你申請B-2簽證身分的情況,美國移民局預計會查看你最近兩、三張薪資單,以確定60天寬限期的開始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