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頻道

* 拖拉類別可自訂排序
恢復預設 確定
設定
快訊

韓國真航空客機起飛前冒煙緊急疏散…今日你應知道5件事

英式中國菜襲捲TikTok 老美納悶為何有薯條與咖哩?

移民專頁/夫妻同時申請移民 一方獲准另一方應撤回

聽新聞
test
0:00 /0:00

讀者問:

去年10月底,丈夫交了I-485、I-131和I-765,並把我加入為配偶類。他的優先日期(PD)是2017年12月。這周,我公司法務移民律師通知,我的案件也排到了。我的優先日期PD是2018年2月,可以提交了。我個人還是希望再提交一次,把丈夫加作我的家屬,以此有備無患。但是,不知道這麼做符不符合章程呢?另外,這樣做是否會拖慢我們的綠卡進度?

答:

即使你目前是丈夫案件的家屬申請人,你仍可以以主申請人身分自行提出I-485。美國移民局並不禁止多重身分調整的申請。各案審理進度互不影響。不過,一旦任一案獲准發綠卡,另一案應立即撤回。

綠卡 移民

上一則

移民專頁/最高院出生公民權判決 州不同 命不同

下一則

移民專頁/持回美證入境 會失H-1B身分嗎?

超人氣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