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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專頁/OPT過期前遞交I-485 可在美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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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毅律師主答

讀者問:

關於和綠卡配偶結婚拿到I-485回執後的能否合法等待,我目前聽到說法:身分過期也可以合法等待,也就是說只要保證在拿到I-485回執時身分合法即可。

我目前是F-1,今年底畢業,和綠卡對象準備4、5月領結婚證書。我的OPT就一年,現在綠卡配偶(對象沒有轉公民的想法)起碼得三年排期,我OPT抽不中不也滾蛋了嗎?

答:

1.你問的問題,牽涉到兩個概念,unlawful status和unlawful presence。和綠卡配偶結婚,如排期排到,在身分過期前遞交了I-485,那麼法律允許申請人繼續在美國停留等待,直到I-485結果出來,這段時間的停留,屬於authorized stay,不構成unlawful presence,不會產生三年或十年的禁令。但這並不是說這段停留屬於lawful status,因為從法律上,只要I-94卡過期,或學生身分過期,之後的停留都屬於unlawful status。嚴格意義上,在身分過期後,處於unlawful status,即使在等待綠卡期間,移民局有權力將外國人置於遞解出境程序當中,但在實踐中,這樣的事極少發生。

2.如果你們今年4、5月結婚後,你配偶立刻為你提出I-130申請然後等待排期,如果排期排到的時候,你OPT還沒有過期,在OPT過期前遞交I-485,那麼你可以繼續留在美國,等待綠卡申請結果。在I-485等待期間,不屬於unlawful presence。如果你OPT過期時,移民排期還沒有排到,你無法遞交I-485,那麼你的身分就斷掉,之後的停留,就屬於unlawful presence,除非你對象將來成為公民,你將無法在美國國內調整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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