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民權案 大法官多數意見書:堅守14修正案起草者承諾
最高法院推翻川普總統取消出生公民權(birthright citizenship)行政命令,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G. Roberts Jr.)撰寫的多數意見書指出,無證移民或臨時合法居留者在美國生下的孩子,出生時就是美國公民,川普行政命令違反憲法第14修正案。保守派大法官艾里托發表不同意見書指出,大法官同僚犯下「嚴重錯誤」,判決結果「保留了非法進入或滯留這個國家的強大誘因」。
羅伯茲寫道:「不論過去或現在,公民權(Citizenship)一直都是擁有權利的權利(the right to have rights),也就是能夠自由參與我們政治群體的權利。」他指出,第14修正案起草者將這個承諾延伸到「在這片土地上每一個自由出生的人」,「我們今天堅守了這個承諾」。
保守派大法官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加入多數意見決,但不認同羅伯茲對於出生公民權合乎憲法的觀點。
卡瓦諾單獨撰寫協同意見書指出,川普行政命令違反聯邦移民法,因為聯邦法條對於屬地公民主義已有明確定義。他指出,國會依然有權修改公民權規定。
卡瓦諾寫道,在符合第14修正案的前提之下,國會可以修改美國法典第8編第1401節(a)款或者行制定新法,為非法或臨時居留的外國公民在美國所生下的兒女,設立屬地主義公民權的例外情況,「可是國會到目前為止並沒有這麼做」。
湯瑪斯在長達91頁的不同意見書寫道,同僚裁決「貶低」(devalues)第14修正案起草者當初理解的公民身分價值。這是湯瑪斯出任大法官以來撰寫最長的意見書。
他指出,黑人有權獲得公民權是因為沒有其他祖國或身為不效忠其他國的美國人,但對於外籍臨時訪客的兒女來說,狀況截然不同。他指出,外國訪客仍依附母國,與美國缺乏情感連結,戰爭時不會被徵召。
艾里托指出,第14修正案僅把公民權授予「單一效忠美國」的兒童,如此解讀不需要讓非法移民在美國生下兒女的生活遭到連根拔起,國會應該解決他們的處境。
最高法院推翻川普的行政命令,認定無證移民或臨時合法居留者在美國所生子女,依第14修正案仍屬美國公民,因此該命令違反憲法。 羅伯茲指出,公民權是「擁有權利的權利」,第14修正案起草者把這項承諾延伸到在美國土地上出生的每一個自由出生者,法院今天應堅守這個原則。 卡瓦諾、湯瑪斯與艾里托認為,多數意見過度擴張出生公民權或忽視原意;他們主張現行法與修法權仍在國會,應由立法機關決定是否設例外。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