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又美讓多數人減稅、富人減最多 個人所得稅沒大變數
相較於1986年及2017年的稅改法案,趕在7月4日之前通過立法的「又大又美法案」對於個人所得稅並沒有劇烈改變,較明顯的變化是州稅與地方稅扣除額(state and local tax deduction,SALT)上限從1萬元擴大至4萬元。華爾街日報4日分析,從稅務規定角度來看,「又大又美法案」是多年來以來首次為報稅人提供確定性。華盛頓郵報報導,沒有領取糧食券等政府補助的家庭,是「又大又美法案」減稅措施的主要受益對象。
貝雅投資公司(Baird)財務規畫部主任史特芬(Tim Steffen)指出,新法最大影響就是為重要稅務法規提供確定性,「這是我們很長時間一直缺乏的」。
「又大又美法案」並沒有改變2017年減稅法案訂定的個人所得稅稅率,依然維持10%、12%、22%、24%、32%、35%、37%。
若以年收入高低區分,華盛頓郵報分析,「大又美法案」讓絕大多數美國人獲得減稅,但富人獲得減稅最多。根據「稅務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Institute on Taxation and Economic Policy,ITEP)估算,收入級距(income bracket)對照省稅金額如下:
•收入排行榜最頂端1%(年收入91萬6900元以上):平均省稅6萬4590元,約占收入2.4%
•下一個4%(年收入36萬1400元至91萬6900元):平均省稅1萬7790元,約占收入3.4%
•再下一個15%(年收入15萬3600元至36萬1400元):平均省稅5150元,約占收入2.3%
•收入排行榜第四段的20%(年收入9萬2100元到15萬3600元):平均省稅2340元,約占收入1.9%
•收入排行榜中間20%(年收入5萬3300元到9萬2100元):平均省稅1590元,約占收入2.2%
•收入排行榜倒數第二段的20%(年收入2萬7000元至5萬3300元):平均省稅710元,約占收入1.8%
•收入排行榜最尾端20%(年收入2萬7000元以下):平均省稅110元,約占收入0.7%
華盛頓郵報分析,根據居住地點不同,某些中階收入家庭將因為州稅與地方稅抵扣上限調至4萬元而受益。
「又大又美法案」規定,SALT上限從目前1萬元調至4萬元適用於年收入50萬元以下家庭,年收入超過50萬門檻則抵扣額度開始遞減,最後可減至1萬元。4萬元上限在2025報稅年度生效,直到2029年底結束。
華爾街日報報導,年收入在50萬元左右的報稅人或許要考慮如何調整調整後總收入(adjusted gross income,AGI),例如增加慈善捐款等,以便獲得4萬扣除額的最大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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