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客談/限制出生公民權 無異歷史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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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預計很快將就川普政府旨在限制出生公民權的行政命令案作出判決。路透與益普索(Reuters/Ipsos)公布最新民調顯示,64%的美國成年人認為,在美國出生的兒童應享有出生公民權,而不同意憲法第14條修正案賦予的出生公民權的人僅32%。
這意味著,若現在就出生公民權議題全民公決,取消或改變出生公民權的法規根本無法通過。若聯邦政府真實反映民意,那麼修憲所需的國會參、眾兩院三分之二多數票和全國四分之三州議會批准的門檻更是遙不可及。川普政府有關出生公民權的規定不僅不得人心,而且在修憲程序上有巨大的障礙,幾乎無法實現。
川普政府有關出生公民權的規定,其核心在於父母雙方須至少有 一方是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孩子才能成為美國公民。試想,若這一政策實施,美國必然出現一大批無法成為美國公民的嬰兒,他們拿不到社會安全號,醫療和教育受限,將無可避免地成為美國的二等公民。而這恰恰是憲法第14修正案在1868年通過時最反對的,該修正案的最主要目的就是在美國內戰後,無差別地給予黑奴的後代美國公民權,使他們不再淪為二等公民。近160年過去了,社會在不斷發展進步,憲法第14修正案所體現的法律原則更是不容倒退。
美國華人和出生公民權息息相關。1898年的「黃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為出生公民權提供了有力的判例。黃金德的父母都來自廣東台山,他自己是舊金山的一名廚師,他用自己和當時舊金山華社的抗爭保護了成百上千萬移民子女。現在最高法院的訴訟同樣和華裔息息相關,最高法院6月或7月就會有裁決,華人必須團結一心,發出自己最響亮的聲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