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客談/嚴打分心駕駛 不應短暫作秀
聽新聞
test
0:00 /0:00
紐約州警今年4月參與一項名為「放下手機,否則罰款」(Put the Phone Away or Pay)的全國範圍打擊分心駕駛的執法行動,主要針對駕車人開車時使用電子設備的行為。這項行動13日(周一)就將結束。然而警方取締開車打手機,應警鐘長鳴,不宜像搞運動,來去一陣風。
紐約州警負責全州高速公路的巡邏。州警察廳廳長詹姆斯(Steven G. James)表示,「駕駛必須時刻注意周圍環境,並有意識地減少任何會分散注意力的行為。你若正在發短信或打電話,就無法安全駕駛。專注和負責的駕駛是避免交通事故和保障道路安全的關鍵」。他稱州警會與州長交通安全委員會(簡稱GTSC)及其他執法夥伴緊密合作,消除因分心駕駛造成的悲劇。
目前紐約州對分心駕駛的處罰是初犯罰款50至200元;18個月內再次違規,罰款最高250元;18個月內第三次或更多次違規,每次罰款最高450元;實習駕駛和未成年駕駛初犯將被吊銷駕照120天,若在六個月內再次違規,將被吊銷駕照一年。
這些罰則罰款不輕,相信會對開車使用電子設備者有震懾作用。但由於以身試法的人大有人在,因此警方的嚴厲取締行動也應該「永遠在路上」,不應作秀完了就了事。
根據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數據,2024年全美有3200多人因分心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而喪生。去年全美的「放下手機,否則罰款」活動期間共開出2萬2867多張罰單,其中4607是針對分心駕駛而開出。統計數據雖然未反映活動結束之後警方開出多少罰單,但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一旦警方放鬆取締,駕車人也會故態復萌。
警方宜持續取締,常抓不懈,而且取締與宣導併舉,這樣才可能讓駕車人把開車不使用電子設備變成自覺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