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強制「左道超車」法規 內側超車道被占致加州公路常塞
與美國多數州不同,加州對左側車道使用規範,相對模糊。未強制規定「左道超車」,導致許多駕駛習慣性在左道「巡航」,加劇交通壅塞問題。加州公路巡警(CHP)雖鼓勵遵守左道超車原則,但因缺乏法規強制執行,使得加州交通狀況與其他州明顯不同。
加州現行交通法,並未禁止車輛長時間行駛左側車道,技術上駕駛人可選擇任一車道行駛。CHP中區公共資訊官卡里亞斯(Hector Carias)指出,只要不違反其他交通規定,駕駛人就有權一直使用左道,但這常導致車流並行、速度接近,最終造成交通堵塞。
根據現行法規,駕駛人僅在「妨礙車流」時須讓道,但「妨礙」標準難以界定。法條僅模糊指出,駕駛可在「正常車流」下使用左道,造成執法困難。華盛頓州、蒙大拿州與紐澤西州等地的交通法規,則明文規定,除超車或準備左轉外,駕駛人應行駛於右側車道。即使道路設中間車道,也須盡量靠右行駛,僅於必要時變換車道。
加州交通執法,仍以速限為最高原則。卡里亞斯表示:「只要車速符合法定限速,就不構成妨礙交通。」這造成執法上的矛盾:當車流速度達每小時80哩時,即使與車流同步,也已違反限速規定;但在其中慢速行駛的車輛,卻可能被視為妨礙交通。
在5號公路與99號公路等路段,大型貨車問題更為複雜。三軸以上貨車最高時速限制為55哩,當試圖超車時會長時間占用左道,對小客車造成嚴重影響。CHP鼓勵駕駛將左側視為「超車專用道」,超車完畢應盡快返回右道。卡里亞斯指出,在許多州與國家,左側均為專用超車道,「若駕駛人都能遵守這原則,交通壅塞將大幅減緩。」他強調,維持車流順暢最有效的方法,是所有車輛遵守限速、保持合理車距。「若每輛車都以相同速度行駛,並與前車保持適當距離,交通系統將能如設計般順利運作。」
然而,要讓所有加州駕駛協調一致,恐難實現。卡里亞斯表示,若駕駛人至少能在完成超車後儘快讓道,也能為整體交通環境帶來正面影響;但在缺乏法規強制情況下,加州只能透過宣導,提升駕駛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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