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編碼破壞公司電腦 中國公民被判4年
一名有合法身分的中國公民,由於在任職公司的電腦系統內植入惡意程式碼作為報復,遭法庭判刑四年,刑滿後有可能被逐出境。
新聞網站 Cleveland.com 報導, 55歲的中國公民戴維斯‧盧(Davis Lu,譯音) 來自上海,1999年持工作簽證到美國,2007年成為合法永久居民,他也於2007年起在俄亥俄州克利夫蘭伊頓公司 (Eaton Corp. )工作,直到2019年被揭發破壞公司電腦系統為止。
全案今年3月在俄亥俄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開庭並裁定盧某罪成, 8月21日量刑。
案情顯示,被告原是伊頓公司的高級電腦程式設計員,但在2019年被降職,因為心有不滿而報復,在該年9月開始在公司電腦系統安裝惡意程式碼,導致公司伺服器癱瘓,數千個國內外用戶無法登入。
被告同時也故意在系統定期更新所安裝的惡意軟件,使其他員工難以發現伺服器為何關閉的原因。
聯邦檢察官指出,被告早已預計自己總有一天被發現,因此安裝了一個「切斷開關」(kill switch),以便一旦被解雇後,可將數千名用戶鎖在公司軟體之外,可見其報復心之強,而他的動機只是想看到雇主及同事受苦。雇主花了相當於36.5萬元的工時來修復系統。
被告被控一項故意損壞受保護電腦的罪名,六天聆訊期間,盧某堅稱自己無罪,最後由陪審團裁定罪成。
有關控罪最高可判監10年,檢察官求刑最少五年,而辯護護律師希望判處兩年或更短時間。
法官巴克(Pamela Barker) 在量刑聆訊裡指出,被告「內心非常傲慢,而驕傲正導致這一切」,「除了憤怒之外,他沒有其他理由這樣做」。
巴克曾要求被告在庭上說點甚麼,但他回答「我沒甚麼好說的」。
據此法官判處被告監禁四年,出獄仍須接受三年監管,也須向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 (ICE) 報告其定罪情況,在川普總統嚴打犯罪移民政策下,他刑滿後有可能被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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