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源上飛機 西南航空:須放「肉眼可及」處
由於鋰電池在飛機上導致起火事件增加,西南航空公司規定,5月28日起,機上使用便攜充電器必須放在看得到的地方。西南航空是推出類似規定的第一家公司,其他航空公司可能跟進 。
聯邦航空管理局(FAA)統計顯示,鋰電池著火事件逐年增加,今年迄今已有19起,去年整年有89起。2020年新冠疫情仍嚴重時,行動電源起火僅39起。
美國各航空公司每周航班多達18萬,一年89件隨身電池起火事件看起來不算多,航空公司仍不敢小覷,因為鋰電池在任何地方都可能過熱燃燒,引發事故。
去年夏天,舊金山國際機場一架正要起飛的班機,因為機上某乘客行李箱中的筆記型電腦冒煙,機長聞訊趕緊撤離全部乘客;2023年,一架從達拉斯飛往佛州奧蘭多的班機,因頭頂行李櫃電池起火,在佛州傑克遜維爾緊急降落。
西南航空解釋為何規定使用行動電源時,一定要放在「肉眼可及」 的地方: 萬一鋰電池過熱起火,才來得及反應,確保機上所有乘員的安全。不使用的電池,可放在隨身行李裡面。
運輸安全局(TSA)多年前就規定,電子香菸、充電器、鋰電池行動電源不准放在隨機託運的行李裡面,但可放在隨身行李當中。這條規定純粹是為了杜絕行李艙起火,因為貨艙行李有電池著火的話,難以發現,即使發現,也難以滅火。
航管局建議乘客,手機等隨身裝置最好離身不遠,取用方便。航管局指出,航班機組員都經過訓練,懂得如何處置鋰電池起火事故。萬一乘客發現鋰電池或其他裝置過熱、膨脹、冒煙、起火,應立即通知機組員。
非營利組織UL Standards & Engagement去年發表的研究報告說,最常過熱的電子裝置是電子香菸。該組織調查發現,超過四分之一乘客把電子菸和充電器放在託運行李箱,這是違反航管局規定的。
報告說,上述違規報告根據35家航空客運及貨運公司所提供的資料而來,包括10大民航公司當中的九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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