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永佳、謝曉瓊聯署案再開庭 聚焦律師認證效力
布碌崙(布魯克林)第49州眾議員選區聯署資格爭議案於24日在布碌崙最高法院持續審理,雙方律師未進入原定的簽名逐行審查程序,而是將焦點轉移至謝曉瓊一方原始請願書代理律師認證效力。但法官並未在當日作出裁決,而是要求雙方提交書面意見,並於27日上午10時再次於選舉委員會執行保守黨線的逐行審查程序。
24日的庭審中,鄭永佳一方的律師韋格納(Jimmy Wagner)提出新的程序性質疑,直指謝方原始請願書的認證本身存在根本瑕疵,要求法官以管轄權問題為由駁回整個案件。依照紐約選舉法規定,提交挑戰請願書時,必須附上認證聲明文件內容屬實。若當事人不居住在律師辦公室所在縣,律師方可代為認證。
韋格納指出,謝方律師傑諾維西 (Anthony Genovesi)在完成認證時,人在布碌崙以外的納蘇郡在家辦公,而非在其布碌崙登記辦公室,因此不具備代為認證的資格,原始請願書的認證應屬無效。對此,法官也在庭上數度詢問傑諾維西的工作地點以確保韋格納論點。
韋格納進一步引用上訴法院先前的判例,主張未經有效認證的請願書是管轄權問題,法院必須直接駁回。對於韋格納的質疑,傑諾維納則是坦承認證當時確實在家辦公,但主張自己親自審查過鄭永佳的每一份連署,對案件事實擁有第一手知識,這本身即足以支撐認證的合法性。
他表示,即使認證在程序上有瑕疵,這也只構成可補正的不規則,而非導致管轄權喪失的致命缺陷,並援引多宗案例指出法院歷來對有缺陷的認證採取寬鬆處理。雙方就此在庭上激烈交鋒,最終法官聽取兩造意見後並未做出裁定。
延續23日的討論,雙方今日就修正請願書是否需要正式通知對方再度交鋒。韋格納引用1978年判例,主張謝方提交修正請願書的行為,即是承認原始認證有缺陷,而從未送達鄭方的修正請願書,無法補救原有的管轄權問題,案件依法應予駁回。
傑諾維西則反駁,兩份請願書除認證部分外內容完全相同,不構成實質新指控,無需重新送達。他並指出,鄭方自本月15日收到修正請願書至今將近兩周缺從未提出任何異議,不應作為駁回理由。法官也詢問韋格納,鄭方是否有因此承受實質損害,但此點截至庭審結束仍未作出裁定。
而原定於24日下午2時15分在選舉委員會展開的保守黨路線逐行簽名審查,因庭審程序尚未完結以及雙方溝通誤會而未有進展,將預計於27日上午再次舉行。
庭後傑諾維西並未對本次爭議內容多做解釋,韋格納則是再次對傑諾維西的辦公室地點再次提出質疑,認為認證地點應要是調查的主要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