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經濟 舊金山允設「阿姆斯特丹風格」大麻咖啡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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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市議會14日通過一項法案,允許開設阿姆斯特丹風格的大麻咖啡館,除供應食品及飲料外,也可提供現場娛樂表演。市議會當天表決最終通過由議長孟達文(Rafael Mandelman)提出的法案,並將法案送交市長羅偉(Daniel Lurie)簽署。
孟達文在表決通過後發表聲明:「舊金山剛剛為合法大麻產業提供了一項真正有助於發展與競爭的工具。大麻咖啡館是本市復甦的一部分,與娛樂區、社區活化及免費音樂會並列。今天的表決確保合法零售商不會被拋在後面。」
所謂「阿姆斯特丹風格」大麻咖啡館,是結合一般咖啡館與大麻零售店的功能。與普通咖啡館不同,顧客可在店內合法購買和吸食大麻。而與傳統大麻零售店不同的是,顧客不必購買後帶走,而是可以留在現場使用,同時點購餐食及非酒精飲料,並觀看現場表演。這類場所源自荷蘭,通常設有專門的大麻使用區域及通風設備,進門時也須核實顧客年齡,但不得供應酒精或菸草產品。
州眾議員楊馳馬(Matt Haney)提出的第1775號州眾議院法案獲通過後,加州各城市得以允許設立阿姆斯特丹風格的大麻咖啡館。舊金山是灣區首個批准這類場所的城市。
根據法案,大麻零售商可在店內製作及供應食品和非酒精飲料,供顧客在使用大麻時一同享用。法案也設立新的大麻咖啡館許可證,允許開設專門設計的場所,同時提供大麻消費、餐飲及娛樂服務。
官員強調,店內的大麻產品僅限顧客在店內消費使用,不得販售酒精或菸草產品。大麻咖啡館必須遵守與其他餐飲場所相同的衛生法規及加州零售食品法標準,也須符合通風和標示規定,並在入口處核實顧客年齡。
法案生效後的第一年,只有目前持有執照的大麻零售商及其公平計畫合作夥伴可以申請大麻咖啡館許可證。
據舊金山市大麻管理辦公室資料,全市已核發79張大麻零售商許可證,截至今年稍早,其中66張仍處於有效狀態。
市議會通過的是允許設立「阿姆斯特丹風格」大麻咖啡館的法案,讓業者可在同一空間提供大麻消費、食品飲料與現場娛樂,並送交市長簽署生效。 這類場所不只是販售大麻,顧客可留在店內合法使用,並搭配餐食與非酒精飲料、觀看表演;店內也須設專區、通風與驗齡,但不能供應酒精或菸草。 法案生效後第一年,只開放現有持照大麻零售商及其公平計畫合作夥伴申請。舊金山目前已核發79張零售許可證,其中66張仍有效。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