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不保證能入境 移民官有「道德瑕疵自由裁量權」
綠卡不代表一定能入境美國,海關對入境者的道德瑕疵有更大裁量權。刑事律師鄧洪提醒,此裁決將影響目前持有綠卡的1300萬合法移民,凡是曾被逮捕或正面臨刑事案件的綠卡持有人,在離開美國前都應格外謹慎。有移民律師透露,曾有綠卡持有者在大麻企業工作,雖沒有犯罪,但受移民官「道德瑕疵的自由裁量權」影響,被拒入境。
擁有合法居留權但有犯罪紀錄的中國公民劉慕才(Muk Choi Lau,音譯),返美時綠卡遭吊銷而衍生官司,最高法院23日以6票對3票表決結果支持川普政府主張。
律師許俊良認為,移民官對道德瑕疵的自由裁量權很大,從被逮捕、被起訴或最終被判無罪,都可能涉及道德瑕疵。曾有綠卡持有者在大麻企業工作,他沒有犯罪,也不是經營者,但移民官就是有這個裁量權,拒絕入境。他建議有相關顧慮和危險的人盡量少坐飛機,因為即使在美國國內旅遊,機場也有執法單位幫助聯邦審查。
鄧洪表示,劉慕才案觸及一個重要的問題:綠卡持有者出境後返美,移民官有可能拒絕其以永久居民身分入境,轉而將其視為「尋求入境者」(applicant for admission)。
他說,對華人社區而言,這項判例具有重要警示意義。首先,綠卡並非堅不可摧的保障。如果綠卡持有人正面臨刑事指控,在案件有定論之前出境,返美時都有可能被邊境官員視為「尋求入境者」,進而面臨綠卡被扣留、接受進審查,甚至進入遣返程序的風險。
其次,「道德敗壞罪行」在移民法中的涵蓋範圍相當廣,包括詐欺、竊盜、偽造等多類犯罪。最後,一旦被認定為「尋求入境者」而非返美永久居民,在移民法庭中所承擔的舉證責任以及可主張的抗辯理由,將與一般遣返程序有顯著差異。
鄧洪建議,凡持綠卡或其他非公民身分且正面臨刑事案件者,應牢記以下原則:在刑事案件的每個階段,從保釋協商到認罪談判,都必須將移民後果納入考量。出境旅行前務必先諮詢移民律師;面對警方或移民執法者訊問時,有權保持緘默並要求律師在場;而認罪協議的措辭、罪名選擇及刑期長短,都可能在日後的移民程序中產生重大影響。
律師郝琦認為,通過此案可看出,海關現在對綠卡持有者和其他簽證持有者的判定標準是一樣的,只要覺得入境者有道德瑕疵,就可拒絕其入境。
裁定使綠卡返美不再等同當然入境,移民官可將其視為尋求入境者審查。若有刑事指控或相關紀錄,可能遭扣留、拒絕入境,甚至被送入遣返程序。 道德瑕疵範圍很廣,可能涵蓋詐欺、竊盜、偽造等罪,也可能從被逮捕、被起訴到最終無罪都被納入考量。即使未犯罪,只要官員認定有疑慮仍可能拒絕入境。 律師建議先把移民後果納入刑案每一步,出境前務必諮詢移民律師,面對訊問可保持緘默並要求律師在場,認罪協議、罪名與刑期措辭都要謹慎處理。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