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芭拉李投贊成票 屋崙市長擴權修正案 11月交選民公投
屋崙選民將於11月投票決定,是否賦予市長芭芭拉李(Mayor Barbara Lee)更多權力。芭芭拉李於16日晚間投下少見的破冰關鍵票,將一項對城市憲章(City Charter)的重大修正提案,交給選民投票。
舊金山紀事報報導,這項提案是數十年來重塑屋崙政府最具影響力行動之一,將賦予市長對市議會決議的否決權,促使屋崙更接近強力市長制(strong-mayor system)。不過,由八名成員組成的市議會,仍可以六票推翻市長的否決。
該提案還將賦予市議會新監督工具,包括設立獨立的預算和立法分析辦公室,以及強制證人作證的權力,如同舊金山市議會在今年冬季停電後強制PG&E高階主管作證。
這項憲章改革提案,將於11月選舉進行,屆時,選民也將決定是否給予芭芭拉李完整的四年市長任期。此外,提案也將檢驗市長的施政綱領,能否獲得選民的支持。
提案原本在市議會以4:4的票數,陷入僵局。議長詹金斯(Kevin Jenkins)、市議員王夏琳(Charlene Wang)、羅文娜(Rowena Brown)以及法夫(Carroll Fife)投票贊成提案提交選民投票。市議員錢德蘭(Janani Ramachandran)、加洛(Noel Gallo)、安格(Zac Unger)與休斯頓(Ken Houston)投了反對票。芭芭拉李則投票打破僵局贊成提案交給選民投票決定,這是她很少使用的權力。
這次投票是在一場關於誰該在市政廳行使權力的激烈辯論之後進行。幾位市議員警告,提案可能會削弱他們在城市管理作用以及回應選民的能力。
屋崙選民是否準備好給予市長更多信任,目前仍有待觀察。上一位當選完整任期的屋崙市長盛桃(Sheng Thao)於2024年被選民罷免,之後因聯邦腐敗指控被起訴。她拒不認罪。
芭芭拉李表示,推行強力市長制,對於解決屋崙市目前治理模式至關重要,而現有模式在城市導致權力鬥爭。
加州大多數城市採用兩種模式之一:一種是市議會-經理制(council-manager system),即由民選的議會制定政策並任命一名城市經理負責日常運營。另一種是強力市長制,即市長擁有否決權並任命核心市政官員。
屋崙曾在1998年至2004年短暫實施強市長制,當時市長布朗(Jerry Brown)成功推動選民通過強力市長制試點方案,但他未能使這套制度永久化。2004年,選民通過一項混合憲章制度(hybrid charter system)。市長擔任行政長官,任命市行政官,無權參與市議會事務投票。市長提出預算案,但由市議會做出最終決定。市行政官員管理各市政府部門,向市長報告工作,同時也負責執行市議會的指示。
最核心的改變,是讓市長取得對市議會決議的否決權,使屋崙更接近強力市長制;不過,議會仍可透過六票推翻市長否決。 因為市議會原本4比4陷入僵局,芭芭拉李以市長身分投下破冰票,才把提案送交選民。這也是她少見使用的關鍵決定權。 除了市長權力外,提案也將強化市議會監督工具,包括設立獨立預算與立法分析辦公室,並賦予強制證人作證的權力。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