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名部長控誹謗 彭博報導記者判賠35.7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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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高等法院14日公布一份判決書指出,彭博新聞及旗下一名記者發表的報導被裁定誹謗新加坡兩名政府部長,遭判賠46萬元(新幣,下同,約35.7萬美元)。
路透報導,根據判決,彭博與撰文記者劉德偉(音譯,Low De Wei)須分別賠償兩名部長23萬元,其中包括17萬元的一般損害賠償及6萬元的加重損害賠償。
彭博總編輯米可斯維特(John Micklethwait)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失望,強調公司將持續支持旗下記者與編輯部門。
他透過電子郵件表示,「我們在審判中主張,我們的報導內容準確且符合重大公共利益,我們仍然相信這兩位部長對這篇扎實的報導,施加了極其牽強的解讀」,但未說明彭博是否有意提出上訴。
兩名部長委任律師事務所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彭博2024年12月發表的這篇報導,討論豪宅交易的保密性問題,由於文中提及新加坡內政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和人力部長陳詩龍(Tan See Leng)的交易,兩人因而提告誹謗。
彭博先前曾為這篇報導辯駁,並稱內容主要談及豪宅交易相關趨勢,而兩名部長均屬這類交易中具新聞價值的範例,文中並未指控兩名部長有任何不當行為。
然而,兩名部長的委任律師則向法院求處加重損害賠償,指稱被告有惡意。
律師表示,彭博收到新加坡依「防止網路假訊息與網路操縱法」(POFMA)發出的更正指示後,不但解除了相關報導的付費牆,還公開支持報導內容。
彭博一名編輯在誓詞中表示,公司解除付費牆是為了讓讀者看到更正啟事,這份啟事置於報導網頁頂端,並附上彭博「謹此表達異議」並堅守報導立場的聲明。
然而,法官在判決中指出,記者在描述相關報導時表現得既輕率且不實,並認定彭博解除付費牆的行為,同樣體現了惡意。
法院認為彭博2024年12月關於豪宅交易保密性的報導,提及兩名部長的交易內容,足以構成誹謗;法官更指記者在描述上輕率且不實,並非單純中性報導。 判決要求彭博與撰文記者劉德偉各賠償2名部長23萬元,合計46萬元。其中包含17萬元一般損害賠償,以及6萬元加重損害賠償。 彭博總編輯表示對判決失望,重申報導內容準確且符合重大公共利益,並稱兩位部長對報導作出牽強解讀;但公司尚未說明是否會提出上訴。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