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登記遭波蘭拒絕 歐盟法院裁定:成員國須互相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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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聯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CJEU)25日裁定,歐盟國家必須承認在其他成員國登記的同性婚姻。此案源於兩名波蘭男同志的申訴,他們在德國結婚,但搬回波蘭時,兩人的同性婚姻不被承認。
路透報導,歐洲聯盟法院應波蘭法院要求,做出具法律約束力的裁定;法院指,歐盟公民有權自由移居其他成員國,並在這些國家以及返回原籍國後享有「正常的家庭生活」。
這並不意味成員國必須在其國內法中允許同性婚姻,但法院補充說,成員國不得在承認外國婚姻時歧視同性伴侶。
根據法媒及法國世界報(Le Monde),這對男同志其中一人擁有德國國籍,兩人曾住在德國,2018年在柏林結婚。但當這對男同志試圖搬回波蘭,並申請在當地登記結婚時,卻遭波蘭當局拒絕,理由是波蘭法律不允許同性婚姻;法院稱,「這不僅侵犯遷徙和居住的自由,也侵犯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的基本權利。」
波蘭是以天主教為主的國家,多年來,LGBT平權運動被當權者視為「危險的外來意識形態」。波蘭總理圖斯克(Donald Tusk)領導的親歐盟聯盟政府在推動有關同性伴侶關係的法案時,一直受到其保守派聯盟夥伴的阻力。
歐洲聯盟法院表示:「此類拒絕違反歐盟法律。不僅侵犯自由移動和居住的權利,也侵犯私人及家庭生活受尊重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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