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團結法 陸委會:兩岸交流政治風險升高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實施,台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今天表示,未來兩岸交流相關活動恐都得符合「民族團結」,這樣的作法增添兩岸交流不確定及政治風險。
東海大學中國大陸暨區域發展研究中心下午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辦「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對兩岸交流的影響座談會」,沈有忠與會。
沈有忠於會上表示,這部法律是中國近年來企圖對台灣長臂管轄、跨境鎮壓的法律化、制度化、常態化,這樣的作為會破壞兩岸關係現狀,同時對於台灣的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構成挑戰。
他說,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內容模糊,被賦予域外管轄效力,把中國的政治管轄與思想控制延伸全球,得以對海外民主自由人士跨境鎮壓,這樣子的法律公布後,已在短時間內引起日本、美國、歐洲議會等國際社會高度憂慮。
沈有忠說,政府主張兩岸健康有序交流,中國實施這部法律後,將為兩岸交流增添陰影與更多不確定性。中國透過這部法律得以賦予兩岸交流政治性目的,使得統戰更加明確化、制度化。
他擔憂,未來舉辦兩岸交流相關活動,倘若沒有符合、執行所謂的「民族團結」,將有可能被究責;在這樣的情況下,所有的兩岸交流活動都可能被要求「促進團結和統一」,使得兩岸交流蒙上政治風險。
沈有忠強調,這部法律對於中國境內來說,是一部建立中國領導人習近平一人集權領導的法律;對外來說,是一部跨境鎮壓、破壞人權、干涉他國民主治理的法律;對於兩岸來說,讓兩岸交流淪為統戰化,甚至是「進行強制統一」、「跨境鎮壓合法化」。
沈有忠表示,該法內容模糊且具域外管轄效力,可能讓兩岸交流活動被要求符合「民族團結」與統戰目的,若未配合還可能被究責,因此增添政治風險。 他認為,對中國境內而言,這是鞏固習近平集權領導的法律;對外則是跨境鎮壓、破壞人權與干涉他國民主治理的工具,具強烈政治控制色彩。 陸委會擔心,未來舉辦兩岸交流活動若未符合所謂民族團結要求,可能被要求促進統一,甚至面臨追責,導致交流被統戰化並蒙上更大政治陰影。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