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籍生繁星上台大被迫離境棄讀 陸委會稱特別開例不公平
南投縣普台高中張姓陸籍學生透過繁星推薦錄取台灣大學,然而他今年8月將滿18歲成年,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規定,須離境無法留在台灣,即使拿到錄取通知,也無法赴台大就讀。張生父親找立委邱鎮軍陳情,盼台灣政府能修法,推動陸生來台就學,別被拒於門外。
對此,教育部長鄭英耀說,現行法令沒有空間,「我們只能期待他未來有更好的發展。」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表示,類似案例目前為止都維持一致性的作法,若特別開例將導致不公平。
邱鎮軍表示,依移民署資料,目前在台就讀陸籍學生有6、7000人,其中年滿17歲有五人,明年同樣都將面臨升大學問題。
普台高中表示,張姓學生從小二起,隨在台工作的陸籍父母來台,長期在普台教育體系完成學業,曾獲校內英語演講第一名、化學競賽金牌,今年繁星推薦放榜後錄取台大,不過依現行規定,陸籍隨行子女在台依親僅限未成年階段,年滿18歲並完成高中學業後,即喪失居留資格,依法須離境。
普台校長惠沁宜說,張生同時獲得香港大學、新加坡國立大學入學資格,後者是世界頂尖學府,未來升學沒問題,但他國小到高中都在台灣就讀,才想留在台灣完成大學學業。校方表示,該生透過一般台灣高中生升學管道錄取頂大,因身分無法轉銜為陸生就學資格,校方感到惋惜,但尊重現行制度規範。
張生父親說,礙於法令,兒子8月必須出境離台,他得知後情緒很沮喪;全家人早已融入台灣,兒子首選是在台念大學,小兒子也在台灣讀高一,之後也面臨相同處境;現今少子化,各國都在搶人才,很希望台灣政府能修法,持續推動陸生來台就學的相關法案,不要讓法令將優秀學生拒於門外。
學者指出,部分在台長期成長並受教育的陸籍學生,實際生活與本地學生差異有限,若因法律身分限制其升學與居留權益,恐對教育公平與人才培育造成影響。
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桂宏誠認為,這些陸籍學生完整接受民進黨政府執政後的教育,又願意留在台灣,政府應該再想辦法讓他們得以留下,例如比照大陸人來台灣就讀學位的方式辦理。
世新大學前副校長李功勤建議,問題應從根本上解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籍法應隨時空環境修改,從人道立場出發促進兩岸關係緩和、幫助兩岸人民良性互動,「我認為這是修法的基礎」。
教育部表示,此案是居留許可,不是就學資格問題,該名學生是以父親投資經營管理隨行子女身分就讀高中,依規定成年後即喪失居留事由,因此無法在台繼續升學。
至於學生為何能參加繁星推薦,教育部解釋,報考資格僅設有學歷限制,如高三在學、高中畢業等,並未禁止外國學生或陸籍學生報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