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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助理費逾48萬美元 國民黨議員黃紹庭再遭境管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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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貪遭境管。圖/本報系資料照
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貪遭境管。圖/本報系資料照

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黃紹庭因涉嫌詐領助理費高達1455萬元(新台幣,下同,約48.5萬美元),二審遭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但須向公庫支付提高至200萬元,由於全案目前仍上訴至最高法院審理中,加上其現有境管期限將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考量黃紹庭具備久居國外能力,且案發後曾有滯留海外之舉,認定仍有逃亡之虞,裁定自28日起,再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黃紹庭被控自2014年起擔任高雄市議會第2至第4屆議員期間,利用職務機會虛報助理名額或浮報薪資,總計詐領助理補助費1455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一審時,審酌黃已認罪並繳回全數犯罪所得,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並須向公庫支付150萬元。

案經檢方上訴,高雄高分院於今年1月底宣判,維持原審刑度,但將公庫支付金提高至200萬元,並增加須接受7場法治教育課程。

高雄高分院最新裁定指出,黃紹庭所犯公務員共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共3罪,屬於最重本刑10年以上之重罪,儘管二審維持緩刑諭知,但全案因提起第三審上訴而尚未定讞,緩刑宣告也未確定。

合議庭法官進一步審酌,黃紹庭的成長環境及家庭資源顯示其有久住外國的能力,且在案發後確實曾有藉故滯留海外的紀錄,在客觀上有相當理由足以判定其面臨後續刑事審判與執行程序時,具有潛逃海外的風險,為確保司法程序順利進行,法院裁定自3月28日起延長其出海、出境限制8個月。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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